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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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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uwenting12 于 2022-8-26 10:15 编辑
在这里列举下其他文件或者指南中对这个问题的一些描述,供各位同仁参考,如果有老师清楚这些表述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也麻烦解答下哈!
1.医院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及质量控制指标集实施指南(2016年版),多重耐药菌检出率的计算中,不需要去重,分子分母的病原体类型包括. HA CA 定植 HA重复 CA重复 定植重复
2.在carss全国细菌耐药检测报告中,去重的原则表述: 保留同一患者相同细菌第一株的原则剔除重复菌株
3.WHO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监测系统的实施手册(2016):
在患者管理中,当同时收集了几份培养物时,同一患者的相同结果应当剔除(去重复)。在每个监测期(如 12 个月)之中,每名患者的每份监测标本和每种监测病原的结果只能报告一次。例如,如同一名患者两份血标本都培养出大肠埃希菌,只需报告第一份的结果;如果在一份标本中培养出大肠埃希菌,另一份标本中培养出肺炎克雷伯菌,则两个结果都应报告。如果一份血标本和一份尿标本都培养出大肠埃希菌,则两类样本都应报告。如果可能的话,同一名患者的同一类标本的阴性重复结果也应该去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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