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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 0572-2015)为强制性行业标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要求:
透析用水中的细菌总数应不超过100cfu/ml,干预水平为最大允许水平的50%。
透析用水中的内毒素含量应不超过0.25EU/ml,必须建立干预水平,通常是最大允许浓度的50%。
对于血透患者,透析用水细菌内毒素超标,极有可能导致急性热源反应,引起患者发热
查看文献,总结影响内毒素超标的还有以下原因:(引自感控Plus)
1.水源为普通自来水,含一定数量细菌和细菌内毒素。如血透室对自来水处理不当,过滤达不到要求,反渗膜破坏等均可造成透析液污染;
2.反渗透装置经过前处理、反渗透和后处理形成反渗水,大部分污染的微生物都可祛除,但处理措施不完善,如过滤达不到要求或反渗膜破坏可导致清除细菌和内毒素能力下降。
3.水过滤系统,水处理仪器:包括水软化器,离子交换树脂,反渗器装置等未按要求消毒,细菌和内毒素易于聚集;
4.水路管道过长,或水压过低会减慢水的流速,增加细菌停留的机会;供水管路存在盲端和死腔,透析结束后管道中水不能循环往复致存留过夜
5.配置A、B液容器应常规刷洗和消毒,尤其是装B液的容器,B液中有碱性的碳酸氢钠,容易滋生细菌。
6.谨记采样注意事项,避免标本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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