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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高山雪莲W 于 2021-7-31 08:42 编辑
连日来南京疫情数字持续攀升,南京疫情蔓延15省27市,张家界封闭。多地出现无南京旅居史的感染者,湖南张家界的一场大型演出又成了另一个“暴风眼”。德尔塔变异株患者的病毒载量高,呼出病毒载量大,传染性强,多点疫情暴发,医疗机构参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和转运工作人员明显增加,感染风险增加,哪个环节管理不到位,势必增加工作人员感染。如何对参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和转运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广东省已给了指引,提供大家参考。
广东省医疗机构参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和转运工作人员闭环管理的工作指引(第二版)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参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和转运工 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减少交叉感染,根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广东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指引(第二版)》《广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 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清单 100 条(第一版)》《广东省新冠肺 炎定点救治医院规范化管理清单 50 条》《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等相 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确定闭环管理人员范围 1、医疗机构应确定需闭环管理、集中居住的人员名单并动态管理。 2、医疗机构参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和转运工作人员应实行闭环管理,包括医生、护士、技师、转运人员(含司机、医护人员)、保洁和安保人员等。 二、严格隔离病区上岗管理 3、进入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4、新到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隔离病区轮转到普通病区前,应至少隔离 14 天,并在 1、 4、7、14 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排除感染后方可上岗。 三、隔离病区实行封闭管理 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隔离病区入口设置门禁、 名单管理、进出登记等工作,并落实如下要求: 6、隔离病区要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尤其是隔离病房内、走廊、污物间、穿脱防护用品缓冲间等区域。 7、设置分级分层督查制度:科室每日自查、病区之间每周交叉检查、感控督导员督查(原则上使用视频抽查)、领导分片包干督导,制定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病区督导检查表(参考见附件),内容应包括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环境清洁消毒、工作人员诊疗操作、医疗废物处理等。 8、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或不规范行为,现场立即指出并立行立改。 9、原则上不允许在隔离病区内用餐。 10、脱防护用品动作要轻柔,不宜过快,防止形成气溶胶导 致感染。 11、工作人员在隔离病区减少与新冠病毒感染者及其物品非必要的接触、非必要的直接交谈,避免与诊疗服务无关的行为, 接触感染者及其物品后要及时落实手消毒。
12、可通过视频通话、智能体温贴等人工智能设备对患者进 行常规健康指标监测,尽量减少暴露风险。 四、集中居住点实行封闭管理 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 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落实集中居住点封闭管理工作,并落实如下要求: 13、工作人员通勤车实行乘坐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每一位乘 **通车人员做到上下车有行程时间记录。 14、对集中居住点实行督导检查,由定点救治医院安排专人 进行每日抽查,建立抽查工作台账。 15、集中居住点应做好生活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集中居住 人员以无接触式收取快递等外来用品。 五、转运环节实行封闭管理 16、转运车辆实行分类管理,专车专岗专人专用。 17、工作人员安排通勤车点对点接送,司机不参与其他转运工作。 18、新冠病毒感染者转运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转运、转运救护车消毒工作指引(第一版)的通知》(粤卫医函〔2021〕133 号)落实,转运专班工作人员不参与其他转运工作。 六、落实集中居住人员健康监测 19、参与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救治和转运工作人员每 3 天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0、畅通报告路径,如个人健康状况有异常时,个人或监测 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1、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主动报告,医疗机构 应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医疗机 构工作人员新冠肺炎职业暴露处置流程的通知》(粤卫医函 〔2021〕115 号)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处置和跟踪工作。 七、持续做好人员培训 22、严格落实隔离病区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及时传达国家和省最新工作指引和要求。 23、培训对象应覆盖隔离病区全体工作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24、因应疫情形势变化和医疗救治需要,部分人员需要从普通岗位调整到隔离病区岗位时,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演练和考核, 并实施核酸检测,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上岗。 25、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穿脱、清洁消毒和应急处置等技能规范。 八、做好关心关爱和后勤生活保障工作 26、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应实行合理排班,原则上连续在隔离 病区工作时间不超过 2 个月。 27、强化集中居住人员心理干预和疏导工作,舒缓心理压力, 保障心身健康。
28、集中居住地点应选择环境舒适的场所。 29、各地应结合当地定点救治医院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 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的轮休制度。 30、各地指挥办充分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 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一线抗疫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确保 抗疫队伍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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