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者丨杨帆
整理丨刘安云(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责编丨吴怀英/米宏霏
来源丨2019年全国感控与耐药感染大会
前言
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是目前临床应用最广泛的一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及其衍生物、头孢菌素、单酰胺环类、碳青霉烯类和青霉烯类酶抑制剂等。此类抗生素由于其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小、适用人群广等特点,占据临床一线抗菌药物的半壁江山,尤其是其中的头孢菌素更因其强大的抗菌效果而被广泛应用。但近年来,时有新闻报道关于头孢菌素类过敏所引起的休克甚至死亡的案例,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风险被夸大,司法判例一再以不做头孢皮试而判医院有责、赔偿。因此,在现有的医疗环境下,头孢皮试筛查在医院盛行,头孢皮试结果即使是弱阳性也将会更换成其他药物,错失了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的时机。
目前临床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是否需要皮试一直存在争议。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部分国家应用β-内酰胺类药物前不做皮试,除非患者以前有青霉素过敏史。国内权威工具书及大多数药品说明书要求用药前询问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过敏史,并未要求对头孢菌素类等药物皮试。现阶段各家医院β-内酰胺类药物皮试方法差异大,缺乏权威的统一规范标准。那么,如何看待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问题?又该如何正确进行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发生过敏性休克案例背后我们又该吸取什么教训?在 2019全国感控与耐药感染大会上,来自复旦大学抗生素研究所、华山医院感染管理科杨帆主任为大家进行逐一答疑解惑。
当前β-内酰胺类药物皮试存在问题
2018年各类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S)构成比
(研究中心成员单位)
国内外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一)国内儿童住院患者各类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二)国外各类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1. 2015年欧洲30国门诊(社区)抗菌药消费水平
均数为22.4DID (defined daily doses per 1000 inhabitants per day(每日每千患者抗菌药物使用频数),最高希腊,为36.1DID,最低荷兰,为10.7DID。
结构:青霉素类占主导(最低德国32%,最高丹麦、斯洛文尼亚66%),头孢菌素类(最低丹麦0.2%,最高德国2%),大环内酯类(最低瑞典5%,最高斯洛文尼亚25%),喹诺酮类(最低英国2%,最高匈牙利16%)。
2. 2015年欧洲27国住院病人抗菌药使用情况:
3. 2018年5月发布的9号《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强调
重点环节管理部分:
优化抗菌药物品种结构;
正确认识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
提高青霉素类药物使用比例。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现状
(一)过敏反应的GellCoombs分类
*非免疫机制(阿片类,造影剂,非甾体类抗炎药)
(二)青霉素过敏问题
人群中报告青霉素过敏者约为5%~10%;
其中85%~90%被证明耐受青霉素;
过敏性休克4~15/100000;
死亡1/32000~100000(美国1999年2.7亿人,估计500-1000人/年);
过敏原理:青霉素Ⅰ型过敏反应抗原、抗体由半抗原(β-内酰胺环裂解产物,而非其本身)与血清蛋白或其他人体蛋白以共价键结合形成的抗原,抗原刺激人体B细胞产生sIgE抗体。sIgE抗体自然衰减,半衰期10-1000d,5年内50%、10年内80%过敏患者的sIgE抗体消失。
(三)国外青霉素皮试实践
(四)国内青霉素皮试实践
(五)青霉素皮试意义
(六)头孢菌素过敏
过敏反应1%~7%。
过敏性休克发生率0.0001%~0.1%。
Ⅰ型过敏反应抗原决定簇(及与青霉素交叉过敏):
侧链R1(最常见);
β-内酰胺环及其裂解产物(少见);
侧链R2(少见)。
(七)头孢菌素皮试
(1)适应症:当患者对一种头孢菌素过敏时,评估其是否耐受拟用的另一种头孢菌素。
(2)受试药物包括青霉素皮试全套、拟用头孢菌素,分步、持续数日。
(3)由受训练过敏专家进行操作和解释结果。
(八)日本厚生省、学术组织2004年建议停用头孢菌素等抗菌药物皮试,理由是:
(九)头孢菌素皮试意义前瞻性临床试验
韩国蔚山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2010.11-2012.12将泌尿外科、妇产科1421人纳入受试者(排除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史者),每个受试者均接受青霉素G、4种头孢菌素皮试,同时用组胺作为阳性对照组,不管是否皮试阳性,都静脉注射相应的头孢菌素。
皮试结果:97人阳性;23人仅对青霉素阳性,74人至少对1种头孢菌素阳性。
静脉注射结果:4人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均表现为注射后1小时内出现荨麻疹,但这4个人皮试结果均阴性。
(十)我国头孢菌素皮试现状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指导意见
(一)滥做皮试、滥解释的危害
延误患者治疗时间;
增加患者经济负担;
大幅缩窄患者治疗选择;
造成抗菌药物过度使用;
虚假安全感威胁患者安全;
增加护士工作量和医患纠纷。
(二)关于皮试的建议:详细询问过敏史比皮试更重要
准确、具体描述过敏反应:可疑过敏药物品种、品规;临床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旁证;皮试阳性≠过敏。
密切观察,时刻警惕。
认识皮试的局限(假阳性、阴性,仅预测IgE介导反应)。
对处置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充分准备(设施、药物,尤其肾上腺素)。
停止进行头孢菌素皮试普遍筛查(厂家标示要做的,应要求其提供方法、判断标准和循证学证据;或剔除该产品)。
非青霉素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患者可谨慎使用头孢菌素。
尝试头孢菌素皮试为头孢菌素过敏患者寻找头孢替代菌素(目前应及其谨慎)。
(三)青霉素皮试专家共识的现实作用
(1)询问病史,甄别真假过敏(皮试阳性≠过敏);
(2)增加阴性对照;
(3)酒精过敏患者使用生理盐水清洁皮肤;
(4)有皮试阳性患者可以再次皮试;
(5)使用专门试剂,避免多次稀释;
(6)增加青霉素类药物的合理应用机会。
结语
科学规范的青霉素皮试对预测青霉素Ⅰ型过敏反应的发生有一定指导意义;头孢菌素类与碳青霉烯类、单环β-内酰胺类从科学性、规范性、经济性等方面综合考虑,目前的循证医学依据显示皮试并不能准确预测是否发生变态反应。为加强安全合理使用抗生素,杨帆教授建议:临床在使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前应先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及严重程度,注意区分药品过敏还是皮试阳性,正确解读皮试意义。杨帆主任呼吁权威部门加快出台专家共识、指导原则等具有法律效应的规范建议,指导药品生产企业统一修改说明书,避免临床皮试乱象,减少人力物力资源浪费,回归科学理性,助力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改进皮试实践将是抗菌药物管理内涵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图文编辑:王小虾
封面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