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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看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13.1 清洁和消毒方法 13.1.1 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地面无明显污染时, 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13.1.2 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13.1.3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其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性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 mg/L~7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 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 000 mg/L~2 000 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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