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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最全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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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4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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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

1、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快落实紧急处理措施,并在30分钟内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小时内上报预防保健科,暴露源为HIV阳性或疑似病人,应当在暴露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

2、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损伤时间、地点、被何物损伤、伤口多大多深、现场处理措施、医疗处理措施、处理记录、用药记录。

3、进行职业暴露后登记,要求当事人立即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一式三份。(所在科室、院感科、医务科或护理部)。

4、检验科接到相应项目检验单后进行急查,迅速报告检验结果,并注意保存样本和资料。

01乙肝职业暴露

1、挤压与消毒

发现暴露后,不要惊慌,应该立即从伤口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量挤出血液,同时用流动清水冲洗伤口,并用0.5%碘伏消毒伤口,然后用防水敷料包扎。如果是黏膜暴露,就用大量生理盐水对局部进行反复冲洗。

2、抽血检查

初步处理之后要抽血做乙肝的相关检查:HBV DNA、HBsAg、抗-HBs、HBeAg、抗-HBe、抗-HBc和肝功能,酌情在3 个月和6 个月内复查。

3、特殊处理

&#10112; 已知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阳性,则可不予特殊处理,如抗HBs滴度低(<10IU/mI),需加强乙肝疫苗1次(5ug)。

&#10113; 已知暴露者HbsAg和抗HBs均阴性,尽快给暴露者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和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接种期间按第0—1—2—12月执行,并分别在暴露后即刻、4周、8周、12周检测乙肝两对半,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10114; 不明确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是否阳性,立即抽血检验核心HbsAg和抗原HBs,并尽快给暴露者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根据检验结果参照上述原则进行下一步处理。

02丙肝职业暴露

1、挤压与消毒

发现暴露后,不要惊慌,应该立即从伤口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量挤出血液,同时用流动清水冲洗伤口,并用0.5%碘伏消毒伤口,然后用防水敷料包扎。如果是黏膜暴露,就用大量生理盐水对局部进行反复冲洗。

2、抽血检查及处理

&#10112; 如明确暴露源(患者)为HCV感染者( 抗-HCV阳性、HCV-RNA阳性),建议暴露后医务人员立即进行抗-HCV检测,留取抗-HCV本底资料;

&#10113; 若此时医务人员抗-HCV阳性者应进一步检测HCV-RNA,HCV-RNA阳性者建议进行干扰素+利巴韦林的标准抗病毒治疗;

&#10114; 若此时医务人员抗-HCV阴性,者于暴露后12周再次检测抗-HCV,抗-HCV阳性者进一步检测HCV-RNA,HCV-RNA阳性者建议进行干扰素抗病毒治疗;HCV RNA阴性者于暴露后24周监测抗-HCV和ALT,并进行跟踪管理。

03梅毒职业暴露

1、挤压与消毒

暴露的黏膜应用大量的水冲洗,包括眼结膜。如果有刺伤的伤口,暴露发生后,应立即在伤口旁边进行挤压,挤压应从近心端往远心端;然后用流动水冲洗暴露的伤口或非完整的皮肤,然后用消毒剂(碘伏或酒精)对伤口进行消毒。

2、抽血检查及处理

&#10112; 若暴露源(患者) RPR (或 VDRL) 呈现阳性,应加做 TPHA 确认,若仍为阳性,被扎针者应尽早接受青霉素药物治疗,愈早治疗,感染梅毒的机率愈低。推荐长效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一次,每侧臀部注射120万单位/次,连续注射两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等。停药后1个月、3个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10113; 若患者 TPHA 为阴性,被扎针者仍须定期追踪。

04HIV职业暴露

首先说明,这是一个非常严肃且须深入了解的问题!

一、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分级

1、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短。

2、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局部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5)污染物的泼溅:发生小范围的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范围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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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4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贵院自己定的吗?
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7.5.1 乙型肝炎病毒
接触后预防措施与接种疫苗的状态紧密相关:
7.5.1.1未接种疫苗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7.5.1.2 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反应者,无需处理;
7.5.1.3 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没有反应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7.5.1.4 抗体反应未知者进行抗原抗体检测,如检测结果不充分,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7.5.2 丙型肝炎病毒
没有推荐采用接触后预防措施。
7.5.3 艾滋病病毒
尽快采取接触后预防措施,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接触后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实施预防性用药。对所有不知是否怀孕的育龄妇女进行妊娠检测。育龄妇女在预防性用药期间,应避免或终止妊娠。预防性用药应:
7.5.3.1 如果存在用药指征,则应当在接触后尽快开始接触后预防。
7.5.3.2 接触后72小时内应当考虑对接触者进行重新评估,尤其是获得了新的接触情况或源患者资料时。
7.5.3.3 在接触者可耐受的前提下,给予4周的接触后预防性用药。
7.5.3.4 如果证实源患者未感染血源性病原体,则应当立即中断接触后预防性用药。
7.6 接触后的随访与咨询
7.6.1 建议接触者在随访期间发生的任何急症都向用人单位请求进行医学评估。
7.6.2 乙型肝炎病毒接触
对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的接触者开展跟踪检测:
7.6.2.1 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个月~2个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7.6.2.2 如果3个月~4个月前注射过乙肝免疫球蛋白,则抗原抗体反应不能确定为接种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
7.6.3 丙型肝炎病毒接触
7.6.3.1 接触4个月~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
7.6.3.2 如想早期诊断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应在接触4周~6周后检测丙型肝炎病毒RNA。
7.6.3.3 通过补充检测,反复确认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酶免疫(Elas)水平。
7.6.4 艾滋病病毒接触
7.6.4.1 接触后应于六个月内开展艾滋病病毒追踪检测,包括在接触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测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7.6.4.2 如果疾病伴随反复出现的急性症状,则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7.6.4.3接触者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随访期间的再次传染。
7.6.4.5 在接触后72小时内评估接触者的接触后预防水平,并进行至少2周的药品毒性监测。
有几点不同意见,仅供参考:
1、根据《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暴露源是乙肝的,随访时间是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
2、乙肝疫苗接种程序是0-1-6,接种剂量是20ug。
3、根据《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暴露源是丙肝的,不需要预防用药,4周、6周、4个月,6个月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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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4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   卫生部关于发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160;&#160;&#160;&#160;&#160;中&#160;华&#160;人&#160;民&#160;共&#160;和&#160;国&#160;卫&#160;生&#160;部&#160;通&#160;告
卫通〔2009〕4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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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颁布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是我们制定制度依据和落实职业防护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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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4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快落实紧急处理措施,并在30分钟内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小时内上报预防保健科,暴露源为HIV阳性或疑似病人,应当在暴露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
这个要求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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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4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要求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上报院感科,院感科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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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5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学习,感谢老师们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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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5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们的分享,再次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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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5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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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5 2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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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6 10: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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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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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0 11: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分享,再次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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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1 2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们的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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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丙肝治疗方案早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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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HIV评估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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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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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3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txyy_ygk 发表于 2019-8-24 13:56
这是贵院自己定的吗?
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7.5.1 乙型肝炎病毒

谢谢老师的指导,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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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学习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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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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