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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疗机构超声诊疗消毒技术规范(试行)
第十三条  超声探头须做到一人一用一清洁一消毒或灭菌。消毒方式可采用消毒型医用超声耦合剂、消毒凝胶或选用超声探头专用消毒剂进行探头消毒,超声检查后应及时清除探头上的血渍、体液及分泌物,经清洗、消毒后 备用。
(一)经皮肤超声检查的探头,须做到一人一用一清洁一消毒。
(二)接触患者破损皮肤、粘膜或经食管、阴道、直肠等体腔进行超声检查的探头,须做到一人一用一清洁一消毒、外套无菌膜。检查完毕须对探头进行有效的清洁和消毒。
(三)手术中超声探头须一人一用一清洁一灭菌。使用时探头表面外套无菌膜。
(四)每班次检查结束后,须对超声探头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处理,干燥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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