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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卫医函〔2019〕2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活动。现将《河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河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活动方案 2.河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2019年)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 河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 活动方案 为切实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体系建设,完善质控指标,规范质控行为,提升质控能力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确保“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质量安全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活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质控组织,制定完善医院感染质控标准,提高医院感染指标监测与分析能力,促进医院感染防控能力提升,有效识别、管控、防范医疗安全风险,建立起上下协同、规范管理的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体系,切实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实施范围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局,下同)和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质控组织建设。调整充实市级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专家力量;推动县级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质控中心工作职责和任务。不断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质控组织职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规范统一、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 (二)规范开展医疗感染管理质控工作。各级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河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和《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附后),认真梳理和细化本地本单位医院感染管理质控要点,制定质控工作计划,定期汇总和发布质控结果,持续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质控能力。 (三)推进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平台作用。完善三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稳步推进二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系统应至少包括国家下发的《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医院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及质量控制指标集实施指南2016》中明确的监控指标。 (四)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管理责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试行)》,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交接登记;按要求实施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强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及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的沟通衔接,坚决杜绝因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不当造成的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等影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发《河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活动方案》。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省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制定辖区和本单位的具体方案,细化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5月15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月-9月)。各地、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现状,健全完善管理组织,加强信息化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质控工作,促进评价标准在临床活动全过程、全环节和全要素的有效落实。9月底前,各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9年10月)。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辖区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医院感染管理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10月底前,各市将督导检查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1-12月)。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各地各单位“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要将医院感染管理的质量控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范围,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活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细化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提高医院感染管理质控水平,进一步夯实临床整体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基础。 (三)严格履行职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院感染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辖区医疗机构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工作推进年”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王佳 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 吕钊 联系电话:0311-66165703、66165531 电子邮箱:hebwstyzc@126.com
附件列表:
附件2.zip
http://info.hebei.gov.cn/eportal/ui?pageId=6778557&articleKey=6866393&columnId=3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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