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engqingyun 于 2019-4-15 15:46 编辑
打开的溶媒未注明开启时间,且有污染风险,违反了《安全注射原则》、《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1、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放置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2、药品保存应遵循厂家的建议,不得保存在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区域,疑有污染或保存不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妥善处置
3.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未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放置。(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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