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规范我院的紫外线灯管使用,发现我们单位使用的紫外线灯管说明书和规范不一致。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提到:“C.6.2.3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μW/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 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紫外线灯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 国家GB19258-2003中写的非常明确:
5.10 紫外线辐射通量维持率/寿命紫外线设均等平均寿命不应低于5000h。紫外线杀菌灯在正常燃点2000h和70%额定寿命时,253.7nm紫外线辐射通量维持率应不低于85%和70%。 然而产品说明书却这样写,有点不明白,该遵循哪个?
产品说明书2
产品说明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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