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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物  性  废  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按照药物性废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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