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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新生儿室感染管理符合规范

 
发表于 2018-7-20 10:29:5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山东临沂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工作流程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原则   希望老师能够提供!!!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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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0:47:08 | 查看全部 IP:河南濮阳
可以在论坛里搜索,以前有老师分享你想要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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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0 10:59:11 | 查看全部 IP:山东临沂
聪儿__棒棒 发表于 2018-7-20 10:47
可以在论坛里搜索,以前有老师分享你想要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

找了一圈没找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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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1:16:57 | 查看全部 IP:河南濮阳
NICU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毒与隔离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1.下列情况不适合或暂停在新生儿室工作:
急性呼吸道感染、结核病、发热、胃肠炎、开放性或引流性皮肤病变、疱疹病毒感染、健康带菌(痢疾杆菌、伤寒杆菌、沙门氏菌、HBeAg阳性者等)者。
2.咳嗽打喷嚏时应做好防护;
3.健康体检
�  医务人员尤其刚参加工作或新调入新生儿室的,应定期体检,每3月做鼻和咽拭子培养,对护工和卫生清洁人员也同样。
4.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
4.1:HBsAb阴性者及时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4.2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定,防止刺伤。
4.3建立锐器损伤报告制度,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补救措施。
(三)标准预防与入室管理
1.洗手:医务人员在接触每个患儿前均应洗手液流水六步法洗手,冲净并用擦手纸擦干双手或用快速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2.工作服:
2.1工作人员入室必须更换专用衣裤、鞋,不准带入私人用物。
2.2工作服一经污染,必须马上更换。
3.入新生儿病房前,应换穿专用鞋。
4.做护理、操作时必须带口罩。
5.限制人员流动,非本室工作人员无故不得入内,谢绝参观,实习进修人员入室必须遵守上述规定。
5.1允许进入新生儿室的只限与医疗和护理直接有关的人员。
5.2上级查房时也要注意控制跟随人数。
6.探视制度:
6.1每周二、四、六上午9:30—11:00,不在蓝光箱、暖箱中并未做其他特殊治疗的非危重新生儿,可由护士抱至协谈室探视一次。
6.2每次探视限本病儿家长1-2人, 探视人员不得接触新生儿,有感染性疾病家长严禁探视。
6.3严禁家长入新生儿病房探视。
7.新生儿病房温度控制在24-26℃,保持60-65%的相对湿度。
8.非必要用品禁止携带入室,室内禁止养植花、草和树木。
9.严禁在室内进食和吸烟等。
10.在室内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如讨论病情等,尤其不宜谈论与医疗活动无关的事情。
(四)消毒隔离管理
1. 认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  各种医疗器械、如导管、插管、雾化器、暖箱、蓝光箱、红外线抢救台等的消毒必须规范,凡常与病人接触的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每周一、四清洗消毒)、体温计(一用一消毒)、奶具等采取有效的消毒方法。地面每日消毒液拖地2次,遇污染时随时消毒,保持清洁。床单位每日用清水擦洗1次。
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更换静脉输液装置、护理新生儿的各项操作都应遵守制定的标准操作步骤和规范。
3.层流洁净病房室内空气新鲜,保证新风机畅通,室内温度保持在22-28℃,相对湿度55-65%之间。每天净化消毒两次,每次一小时。严格室内清洁卫生,保洁工具专用,标识清楚,并固定专门的水池和桶清洗。
4、新生儿使用的一切医疗器具,都应做好使用前的消毒灭菌工作,各类医疗器械尽量采用压力蒸汽灭菌,对不耐热、不耐湿的器材、导管首选等离子体低温灭菌。
5.尽可能减少侵入性操作,减少损伤。
6.医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处处为患儿着想,在救治危重患儿的同时,也要把预防危重患儿的医院感染考虑在内,尽一切努力减少或避免救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种种伤害和感染因素。
7、收治的感染危重儿和发生院感者必须放入隔离室治疗,有隔离标记。
8、PICU收治的感染危重儿一旦病情稳定应尽早转入普通病房。
9、每周一为科室固定卫生日,并按相关职责执行。
10、使用仪器的管理:各种仪器均应保持清洁无尘,每次使用后立即按要求清洁消毒备用。
1)保温箱
1.1使用中的保温箱确保每周消毒一次,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去除残留消毒液,避免对新生儿的皮肤及呼吸道的刺激。
1.2对每次用完的暖箱均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连续使用时,7d更换1次暖箱。
1.3保持暖箱内清洁,尽量减少放入暖箱内的物品。
1.4床单有污染时应及时更换,7d至少更换1次。
1.5暖箱不必加水,特殊有医嘱例外。
2)呼吸机
2.1减少呼吸机使用天数,及时撤机。一般争取在3d内撤机,少数早产儿RDS患儿亦控制在7d内。
2.2吸痰时使用一次性吸痰管,加强翻身、拍背。尽量减少吸痰的次数。
2.3加强口腔护理,每天用5%苏打水洗口腔4次。
2.4每次吸痰操作前洗手,戴一次性消毒手套。
2.5对使用呼吸机的重症患儿,应每天或隔天更换呼吸机管道和冷凝水。
11、配奶间的管理:
(1)设有专用配奶场所,室内整洁。 配奶前后应用消毒液擦抹桌面一次。
2)奶瓶浸泡桶内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每天后夜班更换桶和消毒液,并注明有效期。
3)工作人员配奶前必须清洁台面洗手并戴口罩,穿专用衣服,配奶前洗手。
4)配奶应保鲜,配奶后及时加罩。
5)每天检查有无过期奶,及时清理。
6)冰箱每日用消毒液擦抹一次,无积灰和奶迹,保持清洁,每周四化霜。
7)奶瓶、奶嘴用洗洁精刷洗,消毒液浸泡后清水冲洗,沥干后装入清洁
容器内送高压消毒。水池每天用消毒液擦洗一次,奶嘴或奶瓶细菌培养一次/月。
8)盛放奶瓶和奶嘴的储槽必须一用一更换,洗净晾干后备用。
12、基础护理管理:
1)沐浴
1.1胎脂消失、脐带脱落后,新生儿(危重儿除外)应每日洗澡一次。特别注意颈周、耳后、腋下、腹股沟等皮肤皱折处有无破损、脓点、红疹等。
1.2新生儿沐浴使用物品如一次性浴单、浴巾、小毛巾等一人一用一换,脱衣、洗澡、穿衣分开进行。
1.3感染新生儿和非感染新生儿沐浴分时分地进行,先洗非感染新生儿。
1.4浴垫、浴池、台面等每日使用后清洗,并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加盖备用,浴垫清洁消毒后竖起晾干。
2)物品固定专用
2.1体温计、眼药水、爽身粉等物品一人一份,一瓶眼药水使用的时间不
超过一周。
2.2测体温尽量采用测颈部皮温的方法。
3)做好口、鼻、眼的护理  保持新生儿眼睛的清洁,如有分泌物,用生理盐水自内眦向外轻轻擦净,再用眼药水滴眼,每日2次,以防结膜炎。
4)臀部护理  要注意勤换尿布,每次大便后用温水擦净,必要时涂护臀膏保护皮肤,避免大小便刺激而引起红臀。包裹婴儿的用物一人一用一消毒,用过的被服放带盖的桶内,不要随意扔在地上,更不能与其它污物混放,每日送洗衣房单独清洗和消毒处理。
5)脐部护理  每日洗净后用干棉签擦净脐部,再涂聚维酮碘。
(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管理
1、新生儿应用抗生素要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使用敏感、有效、无毒、廉价的抗生素。
2、要严格掌握疗程,严禁滥用及频繁换药。对无细菌感染指征的不用抗生素,对能用窄谱抗生素者不用广谱抗生素,一般不用抗生素预防细菌感染。
3、医务人员要及时了解病情,特别是未成熟儿,更应注意并发感染的表现,一旦发现应立即隔离,并给予必要的治疗。
4、新生儿的保护性隔离比长时间应用抗生素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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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1:18:10 | 查看全部 IP:河南濮阳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新生儿病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龄32周以上或出生体重15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新生儿的房间,可以设一间或多间。
    第三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
    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新生儿病室的管理制度,加强新生儿病室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
    第七条 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第八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第九条 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第十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负压吸引装置、新生儿监护仪、吸氧装置、氧浓度监护仪、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吸氧浓度监护仪和供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房间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干手设施或干手物品,洗手设施应当为非手触式。
    第十二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设置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当为0.3: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当为0.6:1以上。
    第十三条 新生儿病室医师应当有1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并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6个月以上,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基本技能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具备独立处置新生儿常见疾病的基本能力。
    第十四条 三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并具备儿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并具备儿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第十五条 新生儿病室护士要相对固定,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掌握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护理技能、新生儿急救操作技术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第十六条 三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护理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2年以上新生儿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护理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2年以上新生儿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第十七条 新生儿病室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其他辅助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科室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十九条 新生儿如出现病情变化需要重症监护者,应当在进行必要的抢救后,及时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在转运过程中应当给予患儿基础生命支持。
    第二十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对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造成医院感染。
    第二十一条 对患具有传播可能的感染性疾病、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儿病室医护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实施预防和控制感染的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十三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患感染性疾病者严禁入室。
    第二十四条 配奶间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配奶间工作人员应当经过消毒技术培训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儿病室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检查、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第二十六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易燃易爆设备、设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二十七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制订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快速有效应对意外事件,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十八条 新生儿病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有关医疗文书。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新生儿病室的管理。
    第三十条 医院应当建立新生儿病室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过程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对新生儿诊疗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分析,提高医疗质量。
第四章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第三十一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院感染危险。
    第三十二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通过有效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和医疗设备消毒灭菌等措施,减少发生感染的危险。
    第三十三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与流通,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15-30分钟。有条件者可使用空气净化设施、设备。
    新生儿病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要换(室内)工作服、工作鞋。
    第三十四条 新生儿病室按照规定建立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监控和报告制度,开展必要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新生儿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
    针对监测结果,应当进行分析并进行整改。存在严重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接收新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第三十五条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准。
    (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三)呼吸机湿化瓶、氧气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清洗消毒,呼吸机管路消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用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五)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六)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或微波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温或高压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要定期清洁与消毒。
    (七)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洁,每日至少更换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要进行终末消毒。
    第三十六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建立消毒清洁制度,并按照制度对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或消毒。
    第三十七条 新生儿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第三十八条 发现特殊或不明原因感染患儿,要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所用物品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第三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当认真实施手卫生。诊疗和护理操作应当以先早产儿后足月儿、先非感染性患儿后感染性患儿的原则进行。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操作时应当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当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第四十条 新生儿病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第五章 检查评估
    第四十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委托的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管理的检查与指导,促进新生儿病室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开展的检查指导和质量评估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以及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和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可以设置独立的新生儿病房。
    新生儿科病房分医疗区和辅助区,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隔离病室和治疗室等,有条件的可设置早产儿病室。辅助区包括清洗消毒间、接待室、配奶间、新生儿洗澡间(区)等,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哺乳室。
    新生儿病房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与管理。
    第四十四条 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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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1:24:46 | 查看全部 IP:江苏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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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0 14:59:25 | 查看全部 IP:山东临沂
ynosmile 发表于 2018-7-20 11:18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 ...

谢谢老师分享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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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1 15:54:11 | 查看全部 IP:
学习了老师们的分享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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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11:13:28 | 查看全部 IP:湖北孝感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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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3 10:35:42 | 查看全部 IP:重庆
ynosmile 发表于 2018-7-20 11:16
NICU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毒与隔离制度》的有关规定。(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1.下列情况 ...

谢谢老师无私分享,非常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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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8 15:40:49 | 查看全部 IP:安徽安庆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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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8 14:08:09 | 查看全部 IP:四川宜宾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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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8 16:08:01 | 查看全部 IP:天津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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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2 09:02:22 | 查看全部 IP:江苏
2014年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的《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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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2 09:04:21 | 查看全部 IP:江苏
谢谢Ynosmile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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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11:18:08 | 查看全部 IP:江苏苏州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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