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0791690

[原创] 储血冰箱空气培养,你还在放10分钟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3-1 05: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诸位老师所属储血冰箱内腔上下有1米之高吗?延长平板放置时间,只为避免漏网之鱼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9 12: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老师的分享,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15 12: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疑惑,这个储血冰箱的监测频率、监测标准值到底是多少?《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是2012年颁布的,4.2空气净化卫生要求中4.2.3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等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监测频次是每季度一次,输血科是三类环境,没有提到储血冰箱是二类环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 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合格。
而《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没看到正式文件百度是2017年要求,储血冰箱内和储血室空气培养每月一次,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这三个不同的规范都提到的监测频次和标准值都不一样,到底执行哪个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16 16: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执行的10分钟,立即改正,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17 14: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所有科室的冰箱采样时间都是15分钟吗?比如检验科的、病房处置室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18 07: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冰箱内部,除开门、关门出现风动外,其它时段气流,都处于静止状态。欲问诸位老师,此类监督出现过不合格现象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23 11: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血库冰箱空气培养时间应该就是15分钟,,按2类环境进行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27 10: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4 16: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10 10: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按10分钟检测的,谢谢提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11 10: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冰箱那么小,放3个平皿根本无法按<30cm2的环境那样放,搞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13 08: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冰箱空气采样时间为15分钟.这个真没注意,以后就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14 09: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上各位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23 17: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就清晰了,原来8分钟,都不知道应该是算Ⅱ类还是Ⅲ类环境,15分钟就是Ⅱ类环境要求,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24 21: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26 10: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之前规范跟指南有冲突就按规范执行。及时更新理念,查找最新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28 15: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11 08: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以新的规范为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5 11: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toto 发表于 2018-2-6 14:52
应该以新的为主。

老师,请问您们在冰箱内做空气培养时,冰箱内放几个平皿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6-5 11: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一个老师的话:血库冰箱空气培养实在是不知道有没有循征来证明必要性,物体表面应该就可以了。我们一方面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过程管理,一方面又要求做很多的结果求证,还每月一次。尽管我们一直在做,但一直有疑问,有没有必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