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乔-乔

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之“医疗废物”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10 09: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手术室。透析室、感染科的外包装都按医疗废物处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09: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7-11-10 08:27
还是按医废处置吧,有减少医务人员工作量,也不用放置生活垃圾桶

我赞同老师的意见,就高不就低总归是没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09: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生活垃圾处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按医疗垃圾处理更方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09: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0:2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隔离区是这样要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0: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应该算是感染性废物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0: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楼上老师的意见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0: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都提倡医疗废物减量化处理吗,为什么和执法部门的沟通如此困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0: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外包装应该属于生活垃圾  不需要按照医疗废物来处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0: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雏鹰 发表于 2017-11-10 08:13
怎么说呢,这块就得看每个人的判断标准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要求的是: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 ...

同意你的这个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0: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的理解能力不一样,不能强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1: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shuizhifa谁执法   谁检查,,,按谁说的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1: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透析的阳性区,所有的外包装应该按生活垃圾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1: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医疗废物处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1: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太多,如:环保局、卫生监督局等,他们又没统一意见,有些东西确实不好做。个人觉得阳性区可归医废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1: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区的所有废物应该都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10 14: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乙肝是经血传播疾病,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操作,而且操作这些以前都要做手卫生,又没有污染,为什么要算医疗废物呢?”
这根本就不是病人产生的垃圾,如没有被人为污染,就是清洁物品(都是中包装)!从环保角度看,少产生医疗垃圾,为蓝天好空气做贡献!

点评

赞同  发表于 2017-11-11 11:32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 收起 理由
乔-乔 + 3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11: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雏鹰 发表于 2017-11-10 08:13
怎么说呢,这块就得看每个人的判断标准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要求的是: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 ...

一刀切降低了管理难度,个人认为这不是负责任的做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11: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guoli2008 发表于 2017-11-10 08:41
乙肝是经血传播疾病,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操作,而且操作这些以前都要做手卫生,又没有污染,为什么 ...

是的,不知道专家们是如何看文件的,八部委发布的文件是否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11: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418395032 发表于 2017-11-10 08:48
按高要求靠没错的

不是高要求,与八部委新发布的文件相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