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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敏鱼飞

头孢类抗菌药物是否需要做皮肤过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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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4 15: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
tracy 发表于 2017-1-24 12:24
我们一直做皮试,护理教科书也明确规定头孢类要做皮试

护理教科书有提到呀?我没注意这个,麻烦您看一下,截图看看。药典是没有规定头孢皮试的,药典是权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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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4 15: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
tracy 发表于 2017-1-24 12:24
我们一直做皮试,护理教科书也明确规定头孢类要做皮试

护理教科书有提到呀?我没注意这个,麻烦您看一下,截图看看。药典是没有规定头孢皮试的,药典是权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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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4 15: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
张贵华 发表于 2017-1-23 16:11
对这个问题,一直争议不断。我觉得应以说明书为准。

对的,只要说明书明确有写到必须做皮试的,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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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4 15: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
张贵华 发表于 2017-1-23 16:11
对这个问题,一直争议不断。我觉得应以说明书为准。

对的,只要说明书明确有写到必须做皮试的,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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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6: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聊城
原来的护理教科书上没说必须做皮试呀,只说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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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针对的是青霉素  发表于 2017-1-2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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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7: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德阳
我院要求使用头孢类的药物是要做皮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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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医院管理都有不同,我们就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做皮试  发表于 2017-1-2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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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7: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
我们医院不敢不做,换批号后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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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8: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
已投票,不必皮试,但用前要问过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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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8: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
我们医院也做皮试,但护士自己人不做,问过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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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询问过敏史远比皮试重要,还有用药过程的巡视  发表于 2017-1-2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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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7: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洛阳
我院一直做,主要是为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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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病人安全,还是医护人员的安危?  发表于 2017-1-25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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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9: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洛阳
都有,安全是双方的,患者安全,自己也安全,患者不安全,何谈自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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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试不是一劳永逸的,皮试最大的问题是增加患者负担和医护工作量,减小患者治疗选择范围  发表于 2017-1-2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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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0: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需要做皮试,配制原药皮试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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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甘肃张掖
不敢不做啊,需要用原药液配置后做皮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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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4: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天津
已投票,认为不需要做皮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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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文件规定皮试,可按说明书执行  发表于 2017-1-2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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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5: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抚州
小敏鱼飞 发表于 2017-1-22 15:48
参与设票人数不多,是我们院感人不关注吗?医院一般是由药学部还是护理部管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应该护理部管吧合理使用抗生素才需要院感科与药学部参与管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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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管理部门出面,不用执行皮试,护理人员是欢迎的,皮试也占了不少时间,特别是换批号期间,听到很多抱怨  发表于 2017-1-2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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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15: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
阿朱 发表于 2017-1-25 15:19
这个问题应该护理部管吧合理使用抗生素才需要院感科与药学部参与管理的吧

最早反映问题的是护士,但涉及到药物的正确使用就需要药学/院感出面管理的呀,护士只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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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15: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
谢谢大家的参与,让我们一起分享受一下专家共识,这样就更明白了
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pdf (123.11 KB, 下载次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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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知己 + 2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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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6: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潮州
做皮试,换批号继续做皮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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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6: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邯郸
我们医院一直在做,为了避免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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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17: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
wyhcxg 发表于 2017-1-25 16:04
我们医院一直在做,为了避免医疗纠纷

过敏反应的发生不是医务人员的责任,但发生后处理不当或没有相应的救治措施,医院则要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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