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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使用科室应落实隔帘的使用管理及清洗管理制度,做好对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宣教工作,保持隔帘清洁,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二、新生儿室、重症医学科、各ICU、血液透析室、产房等医院感染重点科室需每三个月拆洗一次隔帘,其他科室每年拆洗一次。 三、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使用后的隔帘,由各科室通知物业管理科及时清洗并消毒。 四、由物业管理科统筹安排拆洗隔帘的科室顺序,使用科室提前一天通知物业管理科,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拆卸和安装时间,以免影响患者正常诊治。 五、各科室指定专人与保洁公司负责人清点交接,一般情况下应在24~48小时内完成清洗安装工作。 六、隔帘的拆卸和安装由物业管理科负责通知保洁人员,清洗消毒由洗衣房负责。 七、具体工作的协调安排由物业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18999858532),清洗消毒质量监管由院感办负责。 本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院感办、物业管理科 201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