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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为医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关健康检查和预防治疗费用,以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安全。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全院员工进行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培训及相关技术指导。 三、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时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的诊疗和护理工作时,佩戴手套。若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四、在进行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飞溅的诊疗和护埋操作过程中,医务人员除需佩戴手套和口罩外,带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在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大面积飞溅,有污染操作者身体的可能时,还穿上有防渗透功能的隔离服或围裙。 五、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进行安全处置;抽血时使用真空采血器。 六、禁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若必需复帽,采用单手复帽法;禁止徒手分类使用过的针头、刀片等锐器,防止锐器刺伤或划伤。 七、严禁共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免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与物体表面、衣物或病房以外的人员接触。 八、为不同的病人进行诊疗或开始另一项诊疗操作时,每次均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并洗手。 九、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放入相应的医疗废物袋中,并根据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置。 十、手术室、检验科、口腔科等高危部门的医务人员及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免疫接种。 十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实施相应处理,并报告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针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并分析查找原因,组织对暴露级别进行评估,并对暴露人员进行相关治疗和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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