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谷子

新制定的职业暴露免费检测相关项目规定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23 17: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对职业暴露后的检测和追踪情况规定得很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3 17: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来宾
兰兔 发表于 2016-6-23 09:43
HIV 潜伏期最短数月、最长15年、常见2天-10年。要追踪10-15年?

亲,建议找书看看什么叫窗口期,什么叫潜伏期,暴露后追踪不看潜伏期定的,看窗口期定的。这两个说的不是一回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3 21: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
刚刚在制定本院职业暴露规范,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3 23: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学习之后立即清晰了思路,有理有据,方便跟踪随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08: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武汉
谢谢版主的分享,下载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08: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泰州
谢谢老师分享,学习借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08: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保定
请问:楼主,暴露源不明时,暴露者乙肝、丙肝、梅毒、艾滋都要检测。我单位也是这样做到,但为什么这样做呢?意义是什么呢?一直不明白,望解释!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08: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佛山
前段时间也是对本院的职业暴露进行了追踪的相关规定,看起来跟楼主老师的内容差不多。追踪日期也是一次性下发暴露者按期追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09: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辽宁沈阳
对职业暴露后的检测和追踪情况规定得很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09: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南宁
很好的内容,学习到了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09: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樟树猪 发表于 2016-6-23 17:12
亲,建议找书看看什么叫窗口期,什么叫潜伏期,暴露后追踪不看潜伏期定的,看窗口期定的。这两个说的不是 ...

我们现在暴露后追踪的时间规定就是窗口期,所以我看到这个新规定,以为现在改为潜伏期了,谢谢提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10: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吉林吉林
谢谢老师的资料,下载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0: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南昌
樟树猪 发表于 2016-6-23 16:45
“如特殊情况须在48小时内上报。原则上超过48小时不予以抽血检验。”请问一下谷子老师,这样规定的理由是什 ...


您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为什么必须在48小时内上报呢?
  1.是为了及时用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是为了明确被暴露者患病是否与本次职业暴露有关。
  3.是为了减少个别医务人员为了免费抽血检测而错报职业暴露,因为之前我们发现过有医生超过了1个月来报职业暴露,问具体的时间也不清楚,只是一味强调想抽血检测。 所以,我们规定发生职业暴露必须48小时内上报,可以先打电话或微信通知,职业暴露填表可以稍后,关键是我们必须知道有这么回事。
   不知您医院针对职业暴露上报有无规定时间?您医院是如何处理上述问题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10: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甘肃兰州
感谢老师的分享,下载收藏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11: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新疆
好东东,非常需要,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11: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郑州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11: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六盘水
对职业暴露后的检测和追踪情况规定得很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13: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很明确的处理规定,若是能把检测的项目和预防用药也写出来就更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15: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黄石
谢谢老师分享,学习借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15: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吉安
很不错的资料,果断下载,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1楼 56楼
42楼 57楼
43楼 58楼
44楼 59楼
45楼 60楼
46楼  
47楼  
48楼  
49楼  
50楼  
51楼  
52楼  
53楼  
54楼  
55楼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