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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衣主教章鱼 于 2016-4-8 14:49 编辑
重新修订的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不妥之处,请各位老师指教
天祝藏族自治县藏医院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 为使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二、基本概念 (一)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二)职业暴露分类: 1、一般性职业暴露 从事常规诊疗活动时发生的,除以下三种以外的职业暴露。有潜在的感染危险。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手术、护理、穿刺、已固定标本处理的工作人员。 2、感染性职业暴露 对患有传染病的患者从事直接接触的诊疗活动时,发生的职业暴露。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手术、护理、检验、未固定标本的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 3、药物性职业暴露 从事化学性物品接触性操作发生的职业暴露。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护理和药物调配的工作人员。常见的职业暴露有:护理大剂量放化疗患者时,感到恶心、呕吐,为病人冲配青霉素等输液时发生过敏反应、严重的甚至导致休克,调配抗肿瘤药物、消毒剂等高危害性物品导致的血象改变与中毒等。 4、辐射性职业暴露 接触射线与同位素药物时发生的职业暴露。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放射设备与同位素诊疗的医务人员和维修人员。慢性暴露于电离射线,即使是低剂量的,也可增加皮肤癌和血象的不良改变的危险性。紫外线暴露会造成眼部伤害和皮肤色素沉着。 三、职业暴露的分级: (一)根据职业暴露的损害程度分为三级: 1、一级职业暴露:所有一般性职业暴露;以及轻度药物性职业暴露和轻度辐射性职业暴露。 2、二级职业暴露:中度药物性职业暴露和中度辐射性职业暴露。 3、三级职业暴露:所有感染性职业暴露;以及重度药物性职业暴露和重度辐射性职业暴露。 (二)损害程度的界定: 1、轻度:有损害,在潜伏期和发病期内但无明显不良体征与不适,相关检验项目指标无不良改变。 2、中度:在潜伏期和发病期内偶有不良体征与间歇性不适,相关检验项目指标有轻微不良改变。 3、重度:在潜伏期和发病期内有明显不良体征与持续性不适,相关检验项目指标有显著不良改变。 (三)下列事件不属于职业暴露范畴: 1、违反劳动法的职业损害:如医务人员的孕期辐射等; 2、非直接接触病人与病人样本的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玻璃划伤,设备挤伤,砸伤,电击等。 四、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组织体系 (一)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相关医院领导和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对本院的职业暴露事件成立与否做出本院最终判断,决定本预案是否启动及预案启动后的事件处置全过程的领导与管理工作。对实施现场卫生应急处置方案及具体措施具有决定权;协调医院各部门的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现场卫生应急工作所需的各类保障服务,负责监督和管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疾病防治工作。 天祝藏族自治县藏医院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权胜 副组长:于福山 张长禄 成 员:谢国明 巢守文 杨 卉 张 英 俞存奎 郜金辉 杨发茂 周大蕴 任雅萍 马周加 别 俊 张永萍 安成永 (二)各部门职责: 1、院感科:定期对各部门职业安全防护工作进行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培训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职业暴露后预防处理工作;建立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个人档案,做好职业暴露后的感染检测、预防用药记录;对职业损伤和各类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建议使用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具。 2、药剂科:负责提供或调度对乙肝、丙肝、梅毒及HIV相关的针对性预防治疗药物、乙肝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定期检查药品有无过期、变质;。 3、检验科:负责对乙肝、丙肝、梅毒及HIV血液初筛检测工作,如发现阳性结果应立即通知院感科,HIV阳性标本应尽快报院感科、公卫科,由公卫科送天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通知受害者;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发生后24~48小时内,完成对接触者和接触源的血源性病原体相关检测,及时通知结果并在感染管理科的安排下进行血液追踪检测,在检验科采血。 4、各临床科室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做好本科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工作,根据标准预防原则结合本科室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认真落实标准预防措施;负责本科工作人员职业暴露预防知识的培训和实施指导,正确掌握职业暴露后预防技术;指导、协助科室职业暴露人员伤口局部处理,确认暴露源。立即电话通知院感科,及时组织进行职业暴露风险评估,以便及时预防用药。 五、职业暴露的预防原则: 1、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医务人员接触上述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部、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 7、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8、放射科医务人员需按照指定要求操作,做好防护措施,并每年进行一次放射剂量体检,职业照射(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限值是平均20mSv/年,5年内最高一年不超过50mSv。 9、调配化学药物和消毒剂时,医务人员需做好防护措施,戴手套、口罩,必要时需穿隔离衣佩戴防护眼镜。 六、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锐器伤伤口紧急处理: 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将伤口周围血液挤出;用流动水冲洗2~3分钟;用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如有必要需作包扎处理;并上报院感科。 (二)粘膜暴露的处理: 1、大量吸入:要迅速从有害环境中撤到空气清新处,更换被污染的衣物,洗手和其他暴露皮肤,如大量接触或有明显不适的要尽快到相关科室诊治。 2、皮肤:接触高浓度化学药物或消毒剂后及时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用淡肥皂水清洗。 3、眼:溅入高浓度化学药物或消毒剂后立即用流动清水持续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仍有严重的眼部疼痛、畏光、流泪等症状,要尽快到眼科诊治。 (三)辐射后的紧急处理: 立即脱离放射工作环境,并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医务人员离开;并上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逐级上报,进行辐射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对被辐射人员做进一步的鉴定和治疗。 (四)职业暴露危险评估及报告: 1、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首先进行职业暴露级别初步评估。 2、当事人疑HIV职业暴露,由院感科、公卫科及时上报分管院长并上报天祝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疾控专家评估暴露级别,确定是否需预防性应急用药。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的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院感科负责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检测和处理,观察的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3、HB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立即检测HBsAG、 抗-HBs、ALT等,并在3和6个月内复查如已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10Miu/m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10Mi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并立即注射HBIG200-400I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ug,于1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ug。 (五)职业暴露后的报告流程: 责任医护人员→院感科→主管院长。 科室24小时内填写天祝县藏医院职业暴露上报表并上报感染管理科。由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职业暴露的性质决定是否上报天祝藏族自治县卫计局和疾控中心。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如为艾滋病患者职业暴露要记录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工作。 (六)职业暴露的随访: 1、随访与追踪:院感科科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追踪化验结果,当事人需密切配合进行定期监测随访。 2、注意保密: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进行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的情况。 七、相关责任人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应对控制职业暴露事件,失责有究。
天藏医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201603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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