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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重复使用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附录中规定:
预洗
A.2.3.2 普通污染织物的预洗:应采用低温、高水位方式,洗涤时间不应少于10 min。
A.2.3.3 感染性织物的预洗:在预洗环节宜对感染性织物作消毒处理,应根据感染性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参照WS/T 367规定选择下列适合的消毒方法进行处理。
a) 对于被细菌繁殖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30 min。
b) 对已明确被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传染病有明确规定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000 mg/L~5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30 min~60 min。
主洗:
a) 热洗涤方法:水温≥70℃,洗涤时间不少于25 min或水温≥90℃,洗涤时间不少于10 min。除
本规范A.2.3.3规定的外,对外观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渍,并已明确有传染性的感染性织物,宜选择该洗涤方法,并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洗涤与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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