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22|回复: 7

20160107【官微已推送】倪语星 慎送痰标本 多送血培养听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2-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专家笔记
内容分类: 多耐与微生物 
会议类别: 国家级
举办日期: 2015年
专家名称: 倪语星
会议名称: SIFIC年会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本帖最后由 尘埃69 于 2024-9-26 14:10 编辑

【听课笔记】慎送痰标本,多送血培养! 原创 2016-01-17 江云兰 [url=]SIFIC官微[/url] SIFIC官微 SIFIC官微 [img][/img]
微信号 sific2007
功能介绍 SIFIC官微平台:1.提供感染防控和诊治的最新资讯;2.发布医院感染最专业信息和权威专家观点;3.推进医疗机构的感控多学科合作和文化建设;4.传播科学循证的感染预防知识,促进患者安全和大众健康;5.我国最大规模医院感染论坛的展示窗口。



点击标题下「SIFIC官微」可快速关注
倪语星教授:严格掌握临床送检指征 加强标本质量管理——慎送痰标本 多送血培养
整理:江云兰(安徽省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SIFIC2015年会听课笔记系列一)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在倡导抗菌药物精细化治疗的时下,微生物的标本正确送检显得尤为重要。所谓“君子慎始,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著名微生物学专家倪语星教授引用古人戴德的话来形容临床。如送检标本不对,不仅浪费人力物力,最重要的是误导临床,加重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因此,倪教授提出:“正确的感染预防、控制和治疗始之于正确的微生物检验;而正确的微生物检验始之于正确的标本采取!”

接着,倪教授例举我国常见病原学送检质量问题:

1一是送检采样时机不正确。

仅在患者病情严重、治疗无效或在采集前正在使用抗生素治疗。

(1)标本采集时间应尽可能在抗菌药物使用前采集,因为部分病原菌对抗菌药物非常敏感。

(2)在合适的时间采集标本,例如清晨的痰和尿液含菌量最多,是采集的最佳时间。

2二是医护人员或者患者采样操作不规范。

表现在方法不正确,未执行无菌操作,标本保存不恰当等。

(1)如血培养标本应室温保存,而非放置冰箱;应及时送检避免长时间滞留科室,吸附碳培养基优于普通培养基;此外,还应注意送检过程中的污染。

(2)正确采集标本的原则倪教授列出以下4点:

①发病早期,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停用之后;

②彻底消毒,避开正常菌群;

③采用适当的容器(无菌、密封、防渗漏);

④给予适当的运送和保存条件(温度、运送培养基)

“任何部位感染,只要出现全身细菌感染的症状和体征,均可以做血培养”。笔者认为这是倪教授提出的最为震撼的观点之一。

针对临床目前血培养送检指征存在误区,倪教授及时提出血培养时机不仅仅是高热、寒战时,低体温、肺部、皮肤、腹腔、泌尿系感染等,只要全身存在感染症状和体征,均是送血培养的指征。资料显示,25-50%的肺部感染可能发生菌血症,应同时做血培养。

倪教授指出痰培养价值有限,原因为单次培养有多种细菌,多次培养为不同细菌。所以,痰培养结果阳性是感染?定值?还是污染?临床很难区分。当然,如果肺部没有症状体征、尿常规阴性,也不建议送标本。

对于标本送检结果解释,如非无菌部位,结果阳性,不一定是真正的病原菌,提醒医师应结合患者临床症状综合判断。对于无菌部位,应连续监测,2个部位培养出相同细菌的临床价值大。

由此,整个演讲最后自然得出结论:慎送痰标本,多送血培养!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5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很辛苦!学习后很受启发!请教“发病早期,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停用之后;”这个停用之后,一般指多长时间?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24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了,谢谢老师教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棒的笔记总结,感谢老师们的辛苦奉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1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获理念:“任何部位感染,只要出现全身细菌感染的症状和体征,均可以做血培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的知识分享,路过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