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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后的随访内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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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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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后的随访内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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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化验监测、预防用药及不良反应、心理安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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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咨询尘埃老师个问题,检验科采血管按感染性还是按损伤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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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的采血管是按感染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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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通告卫通〔2009〕4号
7.5 采取接触后预防措施。
7.5.1 乙型肝炎病毒
接触后预防措施与接种疫苗的状态紧密相关:
7.5.1.1未接种疫苗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7.5.1.2 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反应者,无需处理;
7.5.1.3 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没有反应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7.5.1.4 抗体反应未知者进行抗原抗体检测,如检测结果不充分,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7.5.2 丙型肝炎病毒
没有推荐采用接触后预防措施。
7.5.3 艾滋病病毒
尽快采取接触后预防措施,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接触后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实施预防性用药。对所有不知是否怀孕的育龄妇女进行妊娠检测。育龄妇女在预防性用药期间,应避免或终止妊娠。预防性用药应:
7.5.3.1 如果存在用药指征,则应当在接触后尽快开始接触后预防。
7.5.3.2 接触后72小时内应当考虑对接触者进行重新评估,尤其是获得了新的接触情况或源患者资料时。
7.5.3.3 在接触者可耐受的前提下,给予4周的接触后预防性用药。
7.5.3.4 如果证实源患者未感染血源性病原体,则应当立即中断接触后预防性用药。
7.6 接触后的随访与咨询
7.6.1 建议接触者在随访期间发生的任何急症都向用人单位请求进行医学评估。
7.6.2 乙型肝炎病毒接触
对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的接触者开展跟踪检测:
7.6.2.1 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个月~2个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7.6.2.2 如果3个月~4个月前注射过乙肝免疫球蛋白,则抗原抗体反应不能确定为接种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
7.6.3 丙型肝炎病毒接触
7.6.3.1 接触4个月~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
7.6.3.2 如想早期诊断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应在接触4周~6周后检测丙型肝炎病毒RNA。
7.6.3.3 通过补充检测,反复确认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酶免疫(Elas)水平。
7.6.4 艾滋病病毒接触
7.6.4.1 接触后应于六个月内开展艾滋病病毒追踪检测,包括在接触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测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7.6.4.2 如果疾病伴随反复出现的急性症状,则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7.6.4.3接触者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随访期间的再次传染。
7.6.4.5 在接触后72小时内评估接触者的接触后预防水平,并进行至少2周的药品毒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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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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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位实习生在院实习已经半年了,现在还来院感科说被感染上乙肝,认为是在医院实习前二月被感染的,且无证人证明她何时被暴露的,医院要付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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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识有缘老师回答得很详细了,除了实验室结果的追踪,其他如心理干预、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再培训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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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随访内容应该包括检验监测、预防用药及不良反应、心理安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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