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369|回复: 110

病人血溅到医务人员眼睛里怎么处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22 08: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生在做手术时,病人 血液溅到医务人员眼睛里,算不算职业暴露,要不要查血追踪?
贡献点排行榜:
发表于 2015-7-22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算的,按职业暴露处置流程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8: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职业暴露。
1、首先立刻使用流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角膜。
2、对暴露源(病人)和暴露着(医务人员)进行抽血,监测血源性疾病(乙肝、丙肝、梅毒、艾滋)。
3、评估暴露情况。
4、根据监测结果,采取预防措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8: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这种情况临床科室几乎没有给院感科报告过,我们接到的报告基本都是锐器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8: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局部处理,用生理盐水冲洗,根据病人的检验结果给予相应处置并上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8: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就是立即用洗眼器冲洗,没有抽血追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8: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属于职业暴漏,目前医院多见的是锐器伤,但粘膜暴漏也时有发生,应加强这方面的培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22 08: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lxpwxq2010 发表于 2015-7-22 08:32
我院这种情况临床科室几乎没有给院感科报告过,我们接到的报告基本都是锐器伤

我们也是的,基本上都是锐器伤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22 08: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喜羊羊9966 发表于 2015-7-22 08:36
我院就是立即用洗眼器冲洗,没有抽血追踪

我问了其他的老师,他们说溅到眼睛里,属于接触完整的黏膜,不用处理,也不算职业暴露

点评

请问这些“其他老师”的身份、职业?  发表于 2015-7-22 10: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8: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我在论坛里下载了一个别的老师发过的,感觉很有用。抱歉,没法直接贴上来。

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doc

38 KB, 下载次数: 172, 下载积分: 金币 -2 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9: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用了,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9: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算职业暴露的,用生理盐水冲洗,上报院感科。手术的病人肯定会做术前四项的,如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要留本底,可以做好追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09: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算职业暴露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10: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职业暴露,应按照暴露后处理流程严格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10: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职业暴露流程处理,当即生理盐水冲洗,再报告院感科,进行指导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10: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职业暴露,属粘膜暴露,应及时用生理盐水冲洗,然后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10: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算的,记得刚进院感科时培训,老师说过。病人的血接触到了黏膜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11: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职业暴露。立刻使用洗眼器在流动水下或生理盐水冲洗眼角膜。监测血源性疾病(乙肝、丙肝、梅毒、艾滋)评估暴露情况根据监测结果,采取预防措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1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算职业暴露,我们医院规定出现这种情况,必须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大量生理盐水冲洗),然后再检测暴露源有无血液传播性疾病,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22 11: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算职业暴露,立刻使用流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角膜,对暴露源(病人)和暴露着(医务人员)进行抽血,监测血源性疾病,评估暴露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跟踪随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