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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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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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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你们好!我院成立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能否求助老师给合理布局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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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卫生部《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中相关布局的要求:当然最好有一个初步布局图更加一目了然,或者到其他医院参观学习,实地了解。
第六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医疗机构规模、类别、级别、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保障新生儿诊疗工作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
第七条  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工作区域可分为医疗区、接待区、配奶区、新生儿洗澡区。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早产儿病室。
第九条 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区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区应当一患一房,且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第十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吸痰吸氧装置、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新生儿专用监护仪和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病室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病室内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均应为非手触式。
第十二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定期参加新生儿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十三条 新生儿病室医师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3:1,应当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有一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置常见新生儿疾病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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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您使用搜素功能。另外规划区的整体建筑格局是怎样的?如果是旧房改造,问题就会更复杂。最好,您先参考论坛的相关贴子,设计出初步意见,再来论坛里大家一起讨论,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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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搬新院哪儿能找到一整套的布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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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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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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