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01|回复: 4

转贴:SCI文章修改作者的故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12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最近我们课题组与国外一学者合作发了一篇文章,工作主要由我们牵头并完成,基金资助也是国内的基金,我是第一作者,我们导师和那个国外的共同通讯作者,投稿由我完成的,杂志社也一直在跟我联系,没有跟通讯作者联系;文章的作者顺序是ABCDEFG,A是我,F是国外学者,G是我们导师,其他作者都是我们课题组的,除了F是国外地址以外,我们所有的单位我们学校。

我们学校认定毕业的文章要求除我是第一作者以外,导师得是第一通讯作者;当时投稿的时候导师按国际惯例把自己放在最后,备注的时候在文章的下角分别是correspondence to F, correspondence to G; 现在文章已online,近期将在web of science可以查到,而web of science只会显示一个通讯作者单位,并且据web of science的人说应该会显示出F的单位,这样我们学校就不认这篇文章属于我们,也就是我不能拿这篇文章申请答辩。
我的问题是什么是第一通讯作者?基金资助单位?第一作者单位相同的通讯作者?还是web of science上的默认前面的那个通讯作者?如果web of science上显示F,可以要求web of science改吗?

进展:
1.首先老板与合作单位的专家取得联系,希望对方理解并同意我们对文章做改动,专家表示理解。
2.与web of science联系,此时文章已经发表,但是还没有被收录 (web of science收录较发表稍晚,时间长短不定)。web of science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根据原文来编辑通讯作者单位,所以我这篇文章通讯作者单位显示的应该是合作单位,如果需要解决问题,只能联系杂志社修改文章信息,web of science再进行相应修改。
3.与编辑联系,希望可以在原文上修改,我们把课题资助及完成等情况跟编辑表达,编辑表示proof以后的文章就不能改动了,但是可以在下期杂志勘误,无奈只能感谢编辑同意发勘误。(这里提醒大家,proof一定一定一定要看清楚,各种政策规定一定要搞明白,再改动真的非常痛苦!!标题下面的姓名顺序,按国际惯例,ABC三个作者,如果BC都是通讯作者,C是同行默认的大老板,但是在下面标注的时候一定要写correspondence to C and B,web of science是按这个来认定第一通讯作者的,即C是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也是C的单位)
4.在勘误发表之前,感觉不能坐以待毙,这时文章已经见刊,web of science也已经收录,通讯作者果然是合作的那位专家,于是在web of science系统上文章收录的页面的更正申请上,把与杂志编辑来往的邮件内容复制发送过去了,申请在原文的收录信息上做改动。这时有两种可能,一是在原文的收录信息可以做改动,不用等勘误发表和收录我就可以申请答辩了,如果不能改动,只能等勘误发表和收录,至少要耽误两三个月。令我很开心的是,web of science工作人员非常好,在勘误没有发表的时候就帮我改动了通讯作者信息,于是我已经顺利毕业,时间不久,第二篇SCI文章小修,目前已经接收,可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这段经历给我的教训就是首先要搞清楚政策,我们老板说按惯例自己是last author,同行知道这个文章主要是他的,但是这个只适用于同行交流,不改的话我不能拿去毕业,在学校里考评也不算他的文章,而且卫生部职称评审对并列第一作者和并列通讯作者有了新规定,不标注对的话不能拿去升职称,据我所知,现在各单位认定都看web of science的收录证明,而不只看文章本身;第二,proof一定一定要好好看清楚,错了非常麻烦,从课题的设计、实施到后来的投稿、修改,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最后因为proof错了点什么,太不应该。第三,错了就大胆的去联系,不管是杂志编辑还是web of science数据库的工作人员,他们给我的感觉是很愿意帮助我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9-1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在投稿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好作者的名单与排名,一旦投稿,则不要再进行修改。国内一些老板对这个不太重视,觉得无所谓,想修改就修改,往往带来非常悲惨的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12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非常感谢顾老师给我们带来的投稿经验~!让我们感觉到发一篇SCI文章实在是太不容易了,每个细节都要考虑,特别是到了最后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就一个通讯作者的问题就有可能所有的劳动付之东流~,太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关于并列通讯作者的事情,我也糊涂了好久,好在有一篇文章并列通讯作者都是一个单位的,但是排序似乎搞错了,文章中是ABC,但是下面列通讯作者邮箱时,列为BC。
另外,之前对proof的确重视不够,虽然也核查几次,但是没有如楼主说的那么认真仔细去核查——不过,我可以提供的是,的确核查出一些小的错误来的——特别是排版方面的错误!!!所以一定要大胆的给他们说,而且编辑是很乐意的来处理这些问题的——因为大家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为了文章的质量更好。

再次感谢楼主提供的好话题和宝贵经验![/colo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楼主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