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我发表意见,我认为应该问题不大的。 1、 所有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所以,一般的进口产品都会有这样一个中文标识,这是进入中国后加上去的。符合规范要求。 2、 本产品是二类医疗器械,无需灭菌。“一次性清洁产品”应该是意为本产品是处理过的,是清洁的,可直接使用或使用前清洗一下等(看一下使用说明)。如果标为消毒产品就不对了,因为本产品没有消毒功能,而且是一次性使用,也不需要消毒,用后直接废弃。 3、 本产品用的是“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662904”,说明它是在证件截止日期2012.9月前生产的高分子材料的雾化器。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它是2012年10月以后生产和进口的就不能说它是无证产品。 4、 有效期到201606,是指本产品未经使用的情况下可放置到2016年,如果使用后即完成使命。如果到2016年6月还没有使用,也因为过期而不得使用了。 5、另外:我觉得我们管理的重点应该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那么多的三类医疗器械(高风险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等可是够我们忙的了。 6、现在我们要做的工作: 我看3楼写了一句:国食药监械(进)字2012第2543480号“同一产品重新注册”,是不是本产品已经重新注册?(我没有上网查)。目前我们要做的就是跟经销商联系,让他提供最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果有新证和与新证注册号相符的产品我们就继续使用,如果没有新证,那就把与旧证相符的这一批产品用完再另做打算吧。 未必正确,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