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持人、亲爱的辩友老师们,大家好! 我是正方辩手院感小哥。 我方观点认为:HIV病人的手术应该安排在当日手术的最后一台。 依据如下: 1.《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中,第二十五条:手术部(室)的工作区域,应当每24小时清洁消毒一次。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当对手术间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实施感染手术的手术间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2.《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3.国家出台多项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对艾滋病防控做出严格要求,如《艾滋病防治条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等等,可见国家对此的重视程度,而将HIV患者的手术安排在最后一台,在严格执行相关感控要求且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减少了交叉感染和职业暴露的风险环节,保护了患者和医务人员。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HIV病人的手术应该安排在当日手术的最后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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