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口 发表于 2013-3-6 12:23

唉!平时的监管都到哪里去了呀!出了问题开始追究了

相识有缘 发表于 2013-3-6 12:45

把此通报告知院长,结果......

长青叶 发表于 2013-3-6 13:16

1697612013 发表于 2013-2-28 09: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院感暴发事件的背后透露出医院领导层面对院感管理的不重视。领导都在抓经济效益了,要化钱投入的事情不想做 ...

领导不重视,我们院感人就很难做事,说话就没有力度.执行力就低.

FUYUWANGZUOMIN 发表于 2013-3-6 14:28

院感暴发事件的背后透露出医院领导层面对院感管理的不重视。领导都在抓经济效益了,要化钱投入的事情不想做。还有侥幸心理在作怪,认为是小概率事件,过一天是一天。真的要好好治理一下医院内的“环境污染”了。

青霉素 发表于 2013-3-6 14:41

东港医保门诊部发生的这起医院感染责任事故,暴露出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不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执行不严格,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严重问题。

监管为什么放在最后,如果你监管好了其他还会发生吗?

勤快的母老虎 发表于 2013-3-6 16:03

院感真是一件难题,太复杂太细致了

腊梅 发表于 2013-3-6 17:03

院内感染暴发,又要检查了,感觉这样做意义不大。我们应该反思,为何“血的教训”没有让人记住教训?
基层检查,各单位知道检查组人员来了,赶快做好临时准备,其实有好多漏洞出现,但最终行政部门仍给予其过关。痛!!!

腊梅 发表于 2013-3-6 17:05

个人认为,多一些暗查,真实通报,能让领导重视。否则院感人太累。

七星瓢虫 发表于 2013-3-6 18:07

出事前当事人真的不知道他们的做法会引起医院感染吗?明知故犯的根本原因何在?如何从体制、法制来约束?

水清天蓝 发表于 2013-3-7 08:22

院感工作的意义所在,反面教材体现!

杜鹃鸟 发表于 2013-3-7 08:58

txyy_ygk 发表于 2013-2-28 0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私人诊所都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也不知道为什么行政部门会批那么多私人诊所,中国国情不适合存在私人诊所 ...

有同样的感触,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私人诊所?

鱼丸 发表于 2013-3-7 09:15

希望真能做到警钟长鸣,不要每次都是出了事才知道医院感染管理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也该对医院领导进行个专项督导检查呢,老大不重视不支持,任我等小兵再怎么蹦跶也是不成的,事情早晚还是要出啊{:1_10:}

anandoudouyuzi 发表于 2013-3-7 09:19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3-2-28 08: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安徽淮南事件如何定性处理呢?从山西血透、安徽血透再到辽宁、安徽,血源性集体感染的事件层出不穷。 ...

主要是不重视消毒隔离制度的落实,从领导到医务人员,每一个环节!

guoguo 发表于 2013-3-11 15:15

hxj123456 发表于 2013-3-3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卫生部的通知可能没让院感人审核,哪有什么一人一用一消毒,误事啊,要一人一用一灭菌。

或者说应是一人一用一毁型!

lindu600 发表于 2013-3-11 15:27

兰贵人 发表于 2013-2-28 1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I没有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哪位老师能解释一下?“一消毒”是指注射部位的消毒还是指针管的消毒?如果是后者 ...

应该是注射部位消毒,针管都要求一次性的

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表于 2013-3-21 10:14

兰贵人 发表于 2013-2-28 1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I没有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哪位老师能解释一下?“一消毒”是指注射部位的消毒还是指针管的消毒?如果是后者 ...

我的理解是按要求一次性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只能使用一次,不能消毒后复用,但卫生部通报中的一人一针一管是允许你将一次性物品消毒或灭菌后重新使用,只要确保你使用前是达到消毒或灭菌水平即可,而不是指注射部位的消毒,其实这同样违反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lill20061008 发表于 2013-8-26 12:25

有位老师说的好:平时看不到院感,一出事都是院感的事,什么世道?只要有“感染”就找院感,真当院感人是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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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卫生部的声音,关于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丙肝感染事件的通报(33楼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