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厕苍蝇不得超过5只
本帖最后由 老乡 于 2013-2-23 22:58 编辑另类的<<环境卫生学监测标准.>>不明白,制定标准的都是什么人,脑子进水了吧.
老乡老师的帖子内容可能更多的想说明现在定规定应该从实际的情况出发,像这样的规定可能市民包括环卫工人自己都很难接受i执行吧、 本帖最后由 二进制 于 2013-2-24 05:27 编辑
苍蝇为能飞翔活物而非静止不动之死物…{:1_12:}{:1_9:}{:1_17:} 卫生部强制规定,个人认为出发点是好的,社会文明绿色环境创建卫生城.....说明现在规定应该从实际的情况出发,像这样的规定可能市民包括环卫工人自己都很难接受i执行。规定目标很高很难达到,但是做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民应该积极协助配合监管,是文明城市的象征。 这样的标准制定,出发点是好的,想想公厕苍蝇满目皆是肯定卫生状况会很差,但是如何执行?我印象中对于餐馆的卫生标准要求里面好像也有一个关于苍蝇不得超过多少只的标准~~ 出发点是好的,问题是谁来监管,谁来真正落实? 赞同4楼老师的观点,规定目标很高很难达到。 我想标准是努力的方向,其目的就是改善公厕环境,制定者的初衷就是这样吧。 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问题是怎么监管?怎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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