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老师:是否可申报工伤或申请职业病?
我院一微生物检验人员,35岁,进院工龄13年,5年前被诊断为类风湿性关节炎,一直在治疗。半年前因发热三天(38.3度左右,无咳嗽喀痰史),陪同熟人在放射科检查时,自己顺便也作了一次DR检查,结果发现是肺结核。随即规范性治疗肺结核,一月复查,出现肝功和肾功受损(此前治疗类风湿病时肝功就有损害,较轻,无肾功受损,现在二器官受损均较重,被上级医院诊断为药物性肾炎?),现在一家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效果不甚理想(疾病复杂,用药可能顾此失彼而难兼顾)。现在的情况是:他要求医院为其出具因职业暴露发生的医院感染(肺结核)而导致的相关疾病。要求医院将其作为工伤或职业病来对待和处理。请问,他这种要求能得到支持吗?http://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7309 本帖最后由 山竹 于 2013-2-18 10:56 编辑
你们这位同事要求医院将其作为工伤或职业病来对待和处理。
很难界定是否就是工作造成的
当然工作也可能是原因之一
本来你这位同事就有免疫缺陷的
主要是要看看你们领导的态度
我们2年前也有检验科同事得了肺结核,抗涝药现在是免费的,自己医院化验X线CT免费的,没有药物性肝炎肾炎的。现在已经康复上班。
没有特殊照顾,只是科里照顾一下,不上夜班等等。
觉得可以向院部申请一下补助
界定是否是职业病有三个方面,1、职业病接触史;2、临床,实验室诊断;3、接触时间超过1年以上(单位证明)。具体确定是不是职业病,不是由医院去界定,应该由疾控中心的职业病科去鉴定 要求医院将其作为工伤或职业病来对待和处理肯定比较困难,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在工作中感染的肺结核。只要做好防护措施,一般工作中不会感染肺结核的,要不然传染科的医生、护士、结核病门诊专科医生怎么办? 或者说专门的职业病鉴定所也可以 要确定为职业病可能很难,但应该申请医院补助 “因职业暴露发生的医院感染(肺结核)”要有暴露的证据哟{:1_12:} 工伤的认定应该由人事部门负责吧。 老朽 发表于 2013-2-18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7309
谢谢!从这个帖子中看出,新的职业病名录中也并没有“肺结核”。也很难界定这呼吸系统的传染病就是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 山竹 发表于 2013-2-18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这位同事要求医院将其作为工伤或职业病来对待和处理。
很难界定是否就是工作造成的
当然工作也可能是 ...
是的,抗痨治疗和相关检查在本院肯定是免费,但治疗其它疾病的药物等费用价格不菲,还好多都自费,用药时间也不短,甚至可能遥遥无期。你的同事没有药物损害的肝炎肾炎的,还康复上班,真是庆幸。 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属于职业病范围。其他疾病,目前国家还没有纳入职业病范围。 我们曾经碰到过这样的案例,是临床的一位医生,接诊一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结核病患者住院后,自己出现低热,咳嗽咳痰的症状,检查发现是肺结核,当时他挂电话给我,请示了主管院长,确实是有这样的情况,当时我还调出了他管床的这位肺结核患者的病历,医院同意支付社保个人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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