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管理奖惩制度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2-6 13:40 编辑ΧΧΧ 人 民 医 院
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奖罚制度
近年来国家对院感工作非常重视,院感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窗口,国家每年不断推出新标准、新规范。由于大家对院感工作的认识不足,存在了不少的问题,为了规范管理,因院感工作的特殊性,也有遇事临时处罚决定,希望大家理解,现对医院奖惩制度作如下修改:
一、医院感染报告卡:
1、发现医院感染病例,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没有按规定和要求乱报、迟报、填写不完整,发现一例扣个人10元,漏报一例扣个人20元,上报一例并有细菌培养+药敏试验一例奖个人5元。符合要求标本采样,有样不采每一例扣10元。
2、全年科室无一例医院感染漏报,奖励科室100元。
3、科室如有手术切口部位感染病人漏报一例扣科室50元。
二、感染管理及监测:
1、 医务人员无故不参加院感科组织培训学习者,处罚当事人50元,迟到处罚10元,早退处罚20元,(除签值班人员外)代签名一人处罚10元,另还扣分。
2、月院感知识学习,每月下科室提问,一人回答不全扣10元,不能回答扣罚20元,回答好的奖励20元。院感知识笔式考试奖励如下:第一名奖300元,第二名奖200元,第三名奖100元。
3、院感知识考试不及格者按分数段扣罚人民币,59.9-55分扣人民币50元,54.9-50分者扣人民币100元,49.9-45分者扣人民币150元,44.9-40分者扣人民币200元,39.9分以下者扣人民币300元。
4、 据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要求,需要医务人员掌握院感知识的知晓率达到100%的,提问不知晓或不能回答一人处罚20元。
5、科室有感染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会议、培训学习、自查、记录等,按要求每缺一项扣10元。
6、科室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治疗室、换药室、产房、新生儿洗澡间、新生儿病室、ICU、微生物室、输血科、手术室、无菌存包间、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液、高危医疗器材、一次性物品等。采样监测,不合格的标本每一份扣20元。
7、手卫生设施符合要求,医务人员洗手水龙头为非触摸式、专用洗手液、擦手纸巾(纸盒保持有纸)、专用手消毒液,不按要求每一项扣10元。
8、 使用抗菌药物超过5天,未送病原学标本检查的,一例处罚10元。
9、 院感科下发到科室的督导或需要科室完成的工作,不执行的除扣分外,一次处罚50元。
10、 交班查房或进行各项操作时未进行手消毒或洗手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科室出现多重耐药菌的病人时,病房内无手消毒设施或用物准备不齐,消毒隔离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次处罚20元。如造成科室其他病人感染同种病原菌,处罚100元。
12、接受上级检查时出现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就影响结果决定处罚。
13、手术室、重症病房、新生儿科工作服不得穿起外出,发现一次处罚20元。
14、手术室对接车管理,发现一次未对接,扣罚当事人100元。
三、消毒、灭菌、隔离管理:
1、无菌包符合要求,放置定点、整齐、常用无菌敷料、罐按时灭菌,使用或存储的灭菌物品超过有效期,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扣罚科室20元。
2、 因消毒隔离不严,造成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感染病例在3例以上(含3例)上报院领导,根据给医院和患者造成损伤的额度进行处罚。
3、使用中的消毒液、棉签、盐水、物品消毒更换规范(有品名、浓度、日期、签名等),洁污区分并有标识,一处不符合扣10元。
4、负压瓶、雾化器、湿化瓶、各种导管使用及管理符合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0元。
5、在诊疗和护理过程中,违反无菌操作原则(如无菌操作如:清创缝合术、人流术、导尿术、静脉输液、肌肉注射、换药、拆线等及自身防护符合要求,不戴口罩、帽子或戴口罩时将鼻孔暴露在外;换药室将换下的污染敷料放到病房、床头柜上或未放到指定的医疗废物装置内等),未配手消毒剂,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元。
6、地面清洁,拖把专室专用有标识,用后晾挂,病人出院要终未消毒,一项不符合扣10元。
四、一次性用品管理
1、一次性医疗物品保管、使用、过期等不符合要求,一项扣5元。
2、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后分类、处置,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元。
五、职业暴露管理
1、由院感科调查确定责任人违反操作规程自己发生职业暴露的一切检验和预防用药费用自理。
2、由院感科调查确定责任人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他人发生职业暴露的,扣罚责任人当月全部奖金。
3、发生职业暴露后未及时上报院感科或责任人故意违反操作规程发生职业暴露后引发该种疾病的,一切后果自负。
4、发生HIV职业暴露,预防用药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不能正常上班,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药物反应程度请示领导批假。违反操作规程发生职业暴露的按病假处理,由他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职业暴露的按正常上班上报考勤。
5、检验科检验人员发现病人HIV初筛实验阳性,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一步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导致他人发生职业暴露的,扣罚检验科责任人当月全部奖金。
6、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职业暴露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停职待岗培训,护理人员交回护理部,医生交回医务科,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 为确保消毒隔离质量,院感科工作人员到各科室作环境卫生学监测、监督无菌技术操作及手卫生规范、督促院感知识培训等,广大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不配合医院感染管理及不按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工作者,扣罚当月奖金100元/次。
以上规定若为实习生所为,追究带教老师的责任;若为轮转生所为,处罚从工资中扣除。希望广大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各项操作严格遵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经血传染性疾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和《艾滋病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规定执行,院感科严格按此标准鉴定是否违反操作规程。
六、医疗废物管理
1、一次性使用器具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不符合要求一处扣5元。
2、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要求分类存放,标识明确,各垃圾桶加盖、清洁,定期消毒,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不能混放,不符合要求一项扣5元。
3、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正确,锐器投入利器盒内,收集袋或利器盒满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0元。
4、输血袋及时封好送至输血科保留,并填写交接记录,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0元。
5、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运送、焚烧、暂存间消毒、登记,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0元。
以上规定若为再犯,将加倍处罚。上述处罚条例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日起作废。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3年01月31日
违反操作规程是否院感科认定很难?造成科室其他病人感染同种多重耐药菌也不好认定?采样监测,不合格的标本的原因也比较多,还有扣5元-10元的项目,可以通过其他质控方法改进,不一定都要扣钱,这样利于院感科工作开展。 1、处罚条款很细。
2、'职业暴露第5条,我们不是要保护病患隐私吗? 我将你们的制度已复制下来了,看了挺不错的,我们也想实行。 职业暴露事件上报:目前是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要主动报告的非惩罚管理的项目 我也想重新制定一下奖惩制度,先下载学习了。谢谢。 我也复制学习了,谢谢! 职业暴露有些要求是否太严厉了,即便违反的操作要求发生了职业暴露医院还是应该承担一定费用的,应该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可以把发生的不规范情况进行分析反馈。如果因为要自己承担费用,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不上报或做检测,以后导致血源性职业暴露损害的可能性会更大。 老师的制度定的很好,下载学习了谢谢。 我也复制学习了,谢谢! 正准备制定,先下载学习了! 我也准备修改我院的院感奖惩制度,先下载学习了。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2-6 13:47 编辑
总体感觉楼主花了很多精力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力度,定的很细,有几点看法和建议供参考:1、没有按规定和要求乱报、迟报、填写不完整,发现一例扣个人10元——乱报、填写不完整扣个人10元,这一点建议还是要酌情处理,如果是认识不足造成的所谓“乱报”呢?填写不完整,如果不是很重要的栏目也要这样扣吗?——建议这两项权衡利弊,前者加强培训、后者让其完善。还有就是增加关于因为漏报、迟报造成科室感染暴发时应该如何处罚?
2、如造成科室其他病人感染同种病原菌,处罚100元。——有可操作性吗?这一点一定要重证据。
3、 手术室对接车管理,发现一次未对接,扣罚当事人100元。——这一点感觉有点太重了。
4、一次性用品管理:只有保管、使用、过期,使用后分类不当扣分,——建议采购不符合要求也应该扣分,这是源头,应该加重扣分力度。再就是增加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各环节监管存在问题的处置。
5、发生职业暴露后未及时上报院感科或责任人故意违反操作规程发生职业暴露后引发该种疾病的,一切后果自负。——怎么自负?医院当真不管了?而且这句话让人听了感觉不舒服,是不是选个合适的用词呢?
6、使用抗菌药物超过5天,未送病原学标本检查的,一例处罚10元。——建议按预防性用药和治疗/治疗加预防用药分别作出规定比较合适。
最后说一句,“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建议增加一些奖励项目,比如增加个人和科室评先评优(按季度、年度)等。
奖惩的目的是提高大家自觉遵守医院感染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如果楼主的奖惩条例能达到这个目的就OK了。
谢谢老师的指导!刚接手搞院感工作没有经验,我会按老师的提醒和指导,认我更清楚的有了方向感和目标。 老师制定的奖罚制度很详细,但是本人感觉实际中很难执行,罚多奖少,会把感控科孤立起来了,而且5元、10元、20元太少,不痛不痒,罚度不够。 楼主花了很多精力来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质控奖罚制度,定的很细,您辛苦了!不过个人认为可否把具体的奖惩金额改为考核分值,让分值决定奖惩金额。否则的话让下面的人觉得你院感科这里扣5元那里扣10元,好似这个钱都进了你个人腰包似的,容易积怨,不利开展工作。还有如果院长想要网开一面时,你又如何?以后怎么做?不如院感科决定奖惩分值,院长们决定奖惩金额来得有可操作性、执行力与权威性{:1_7:} 还是奖励多惩罚少好吧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不准扣罚个人工资,所以不如具体的奖惩金额改为考核分值,让分值决定奖惩金额。否则的话让下面的人觉得你院感科这里扣5元那里扣10元,好似这个钱都进了你个人腰包似的,容易积怨,不利开展工作。还有如果院长想要网开一面时,你又如何?以后怎么做?不如院感科决定奖惩分值,。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3-2-6 1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总体感觉楼主花了很多精力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力度,定的很细,有几点看法和建议供参考:1、没有按规定和要求 ...
奖励真得需要加强,榜样的作用是无限的! 复制学习,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