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雪莲 发表于 2013-2-4 10:52

医院与回收单位签订的合同书

根据市卫生局的要求,医院与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瓶(袋)回收单位也签订了合同,使用后一次性塑料瓶有了安全去向,这样减少了环境污染,是不是也减少了雾霾天气呢?

天籁之音 发表于 2013-2-4 11:01

应该是这样的,我们也刚做完这件事,虽然输液瓶不属于医用垃圾(污染的除外)

天山-雪莲 发表于 2013-2-4 11:05

天籁之音 发表于 2013-2-4 1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是这样的,我们也刚做完这件事,虽然输液瓶不属于医用垃圾(污染的除外)

市卫生局统一要求的,全市统一,我们都很支持,利国利民的好事

slyyygk2642 发表于 2013-2-4 11:22

我们市没有统一要求,但我们认为也应该统一回收,主动联系上级医院按照他们的处理方式与一家回收单位签订了协议统一处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医院与回收单位签订的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