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拭子送检纳入标本送检率统计范畴吗?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3-1-20 12:59 编辑请教各位老师,咽拭子送检纳入标本送检率统计范畴吗?卫生部哪里有规定吗?对于儿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之前送何标本最方便且合理? 对于送什么标本合适,应该看使用抗生素的目的吧~治疗?预防?治疗什么部位的感染?应送什么部位标本?这个部位能否留取标本?微生物送检是为了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所以感染部位能留取标本尽量留取标本送检很重要~ 咽试子培养加药敏我们一直做啊!算微生物送检(个人理解),我们一般是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使用抗菌素之前采样。。。 200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第一部分、第二条“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 我没有听说咽式子不算送检率呢?你从哪里得来的信息 应该是算的,{:1_1:}{:1_1:} 咽拭子算的呀,只不过咽拭子污染几率较高,结果不是特别可信。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谢谢。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3-1-20 13:01 编辑
个人理解,像部分医院把咽拭子送检是作为筛选普查的一种方式(未做药敏试验),这样是不纳入标本送检率统计范畴的;如果患者出现症状,且进行咽试子送检培养加药敏试验,这样是应该纳入标本送检率统计范畴的。 如果病人诊断为化脓性咽炎、咽峡炎、扁桃体炎、会厌炎,那么咽拭子应该算病原体送检。
而如果是为了给使用抗生素找个理由,没有咽部化脓症状也送,检验科微生物室,也不加思索,抓住就接种,不管有没有价值,培养出什么就报什么,那么这样的送检就失去了指导抗生素应用的意义,违背卫生部制订相关政策的初衷了。 感染性疾病使用抗菌药物前,做到有样必采,针对感染部位,需要采样,咽拭子应该算病原体送检 病人入院时只是常规普查的方式,我们不纳入标本送检率统计范畴的;如果患者出现症状,且进行咽试子送检培养加药敏试验,同时加用抗菌药物,这样是应该纳入标本送检率统计范畴的。 又学到了新知识,我想问老师,儿科诊断的急性支气管肺炎的患儿,可以采咽试子送检培养加药敏试验吗? 我院儿科目前几乎都是发热或咳喘的患者,有的二者兼有,基本上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都采集咽拭子,前几天去市里开会,曾经参加抗菌药物检查的老师说本次检查的咽拭子培养均未计入送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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