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生部2001年颁布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对于没有明确感染部位,又有感染相关表现,则诊断为新生儿感染。其诊断标准:
1、临床症状或体征:
① 体温不升或发热、氧合指数下降;
② 精神反应欠佳、面色苍白或灰暗;
③ 进奶量减少、胃潴留、呕吐、腹胀、肠鸣音减弱、四肢肌张力低下;
④ 频繁呼吸暂停;
⑤ 体重不增;
⑥ 黄疸加重或退而复现。
2、辅助检查:
① 白细胞<6.0×109/L或20×109/L;
② 杆状核>5%;
③ 分叶核<50%或>70%;
④ C反应蛋白>8mg/L;
⑤ 血小板<100×109/L。
符合1中≥2项2中≥2项可诊断为新生儿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