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btnwswsb 发表于 2013-1-14 18:51

手卫生监测时检出致病菌能扣分吗?

以前的规范中曾提到: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WS/T 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4.4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
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从文字中本人理解为对此并没有要求,做手卫生检测时细菌菌落数在正常范围之内,但却检出金葡菌。按照以前的办法,我们将要扣科室的质控分了。这如何是好?老师专家们支招!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3-1-14 20:48

手卫生的监测确有检出金葡菌,还是应该扣科室的质控分的!
至少可以引起大家对手卫生的重视程度。
记得有位老师这样说过:——手卫生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我很赞同!

石人医2009 发表于 2013-1-14 21:01

我认为看是在什么情况下采的样,如果他(她)刚刚接触完患者,还没来得及做手卫生,你给采样培养出细菌,扣钱的话可能有点不占理哦

石人医2009 发表于 2013-1-14 21:03

但是如果看到他(她)接触患者之后没有执行手卫生继续接触下一位患者,那就狠狠的扣钱,而且理由也很充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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