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包外指示胶带作为证据,是不是好办法?
2009年卫生部颁布的“CSSD”管理规范第三部分:5. 4.2 使用者应检查并确认包内化学指示物是否合格、器械干燥、洁净等,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将包外标识留存或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但最近学习澳大利亚的牙科指南发现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Keeping chemical indicators is not required as these are not a substitute for a permanent record of a sterilising process and because exposed chemical indicators may change with time and therefore are not a reliable record.(不需要保存化学指示物,因为不是灭菌过程的一个永久性记录,因为暴露的化学指示物会随着时间发生改变,所以不是一个可靠的记录.)
您所了解的发达国家或地区是如何做的呢?
我们供应室是留存贴在一个本子上,写明日期,合格什么的信息,以备着迎检用。不管最后专家们看到的是什么状态,我们当时要合格。 就像我们以前将测试的化学消毒剂的试纸粘贴后也会发生变化而现在取消了这种做法一样,但并不代表我们就不测试了,最重要的是工作都要按照规范去做,需要自律,各种记录只能记录我们的工作痕迹,我想贴化学指示胶带不仅仅是为了表示灭菌合格,也是为了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toto 发表于 2012-11-30 23: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供应室是留存贴在一个本子上,写明日期,合格什么的信息,以备着迎检用。不管最后专家们看到的是什么状 ...
包外指示胶带无长时间意义,临时判断还是有用 我们供应室也是贴在一个本子上,写明日期,以备着迎检用。在供应室工作的护士必须要有责任心,要有很强的慎独精神的 我们留存的是有信息的标签,比如说这是什么器械包、谁包装、灭菌日期、失效期、锅号、锅次,以便查询。 不管别的国家怎么做,我们也要遵守自己国家的管理规定啊,否则,就是“违法”“违规”哦!{:1_10:} 我们是手术室器械和敷料包都留存了标签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临床科室的都没有,临床需要留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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