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耐药率降至多少恢复停用的抗菌药物
细菌耐药率降至多少恢复停用的抗菌药物? 文件里面没有明确说降至多少后可以恢复使用,但是如果对文件原文“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抠字眼的话,低于75%应该就可以使用了。
但是估计在临床谁也不敢74%就恢复使用了。
查看了多篇文章,普遍都是:细菌耐药性产生后 ,其消失是很缓慢的。
其他朋友知道答案吗??我也想知道确切的答案。 文件既然没有明确规定至多少后可以恢复使用,根据实际细菌耐药监测情况制定恢复使用时间。 至少敏感性恢复到80%,考虑轮换应用。 看来大家对这个问题都比较纠结,哪位老师有更好的见解? 小白兔 发表于 2012-11-17 09: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大家对这个问题都比较纠结,哪位老师有更好的见解?
这个问题不是纠结不纠结的问题,卫生部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恢复到多少可以使用,因此,仍然按照卫生部要求的,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的那几个数据执行。
一般情况来说,细菌一旦产生耐药性,是很难恢复敏感的。
但这毕竟是体外试验过程,抗生素是要体内经过代谢后,产生作用的,部分抗生素,体外试验耐药,但给病人使用时,却是可以治好病的,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
但是还是必须遵循卫生部大的原则,并依据实际临床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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