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的医院范畴有多大?
在做前瞻性调查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这种情况:患者在外院已做过治疗,出院后便发生感染,但却转到我院来治疗。入院做病原学检查检出致病菌。像这种情况,根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应该与上次住院有关,那么就应该算院内感染;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是入院检查发现的,也就是说入院前已有的,那就不应该算院内感染。:Q
那么,医院感染的医院到底是指所有参与该患者治疗的医院?还是指本次入院治疗的医院?
若是后者,那么该医院感染病例岂不是要漏报?若是前者,那么前面的医院能够承认吗?:L
那么这个病例到底是不是院内感染?若是,应该由谁来上报?毕竟这涉及到医院感染的发生率啊!
[ 本帖最后由 拙凌 于 2008-9-11 11:21 编辑 ] 医院感染定义: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个人认为此病例属医院感染。但应由第一所医院上报,适用定义中的“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第二所医院适用定义中的“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loveliness:
回复 #1 拙凌 的帖子
1、该医院感染统计应归入院前的医院;漏报归前一个医院?2、该医院感染病例管理按医院感染管理归后一个医院。我院要求报告,注明外医院感染,但管理一样不能少。 今天看见了您的帖子和别人的回复,很是受益,谢谢了。我在几次全国性的会议上提问关于新生儿医院感染的问题,各位专家都是说还没有具体标准。您看咱们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不是还试行么?希望我们大家都呼吁,早日建立完整、科学的医院感染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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