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 发表于 2012-10-24 09:09

快速手消毒液启用时需要写开瓶日期,开启人;有醇的为一个月,无醇的为2个月。

香草甜心 发表于 2012-10-24 15:36

规范要求是这样的,易挥发类开启后效期30天,不易挥发类为60天,我们已经开始执行了。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2-10-24 16:14

赞同楼上老师的意见!按照规范要求,快速手消毒液启用时需要写开瓶日期,有醇的为一个月,无醇的为2个月。但有点担心,临床科室在实际使用中,可能有少数存在过期现象。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2-10-24 16:25

手榴弹 发表于 2012-10-23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曾经纠结,我的疑问是,对于挤压瓶装的手速消有必要在一个要求一个月的期限吗

有相同的疑问!记得以前有专家讲课中提到,快速手消毒液在开瓶后有效期市3个月,现在要求有醇的快速手消毒液开瓶后有效期为一个月,估计临床科室在使用中会存在过期现象。我很纳闷,制定有效期为一个月有什么循证依据吗?怎么不可以是2个月或者3个月呢?是否有大量的实验证据来支持一个月有效期呢?请制定标准的专家解读释惑啊!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2-10-24 16:33

绿茵场 发表于 2012-10-23 2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规定显然一下子按要求实施还要有一定的过程,我估计以后得使用小瓶装了,不然浪费大着呢!

有相同的想法!这样规范实施估计有一个过程,可能以后得使用小瓶装了,不然估计会存在浪费现象!

江南水韵 发表于 2012-10-24 21:10

易挥发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天,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

snkyyhdm 发表于 2013-3-28 10:27

需要写开瓶日期,否则就不好去判断使用时间和是否在有效期内。

王丽霞 发表于 2014-6-5 16:02

是的,我院也是这么做的

刘会杰 发表于 2014-6-8 18:33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
快速手消毒液启用时需要写开瓶日期,有醇的为一个月,无醇的为2个月。

间间 发表于 2014-8-28 16:55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0) 快速手消毒液启用时需要写开瓶日期,有醇的为一个月,无醇的为2个月。2012年5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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