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回收,资料保存。 我们是由保洁公司处理,但合同中规定:不能用于原用途 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在保证不用做原用途的情况下自行处理。 这件事让院感人头痛,现在医疗垃圾\生活垃圾都由后勤负责.院感科负责督导, 在未被血液污染的情况下,按生活垃圾处理,按医用垃圾处理成本太高啊 彩霞88 发表于 2012-10-18 0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利用是好事,可是保证不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 ...
卫生部通知中已经明确表示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垃圾,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我们需要做的是怎么落实。这类废物有回收利用价值,关键是由卫生或者环保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置,我们负责院内收集并交接到回收公司,至于这类有资质的公司下一步怎么处理,那是他们的事了,相关管理部门会监控的。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2-10-18 1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卫生部通知中已经明确表示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 ...
学习了谢谢!{:1_17:} 我们医院也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的,刚检查过我们医院,说是可以的。 我们是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回收。按生活垃圾处理。 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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