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微生物学监测,一个培养皿应接种几个样本?
本帖最后由 乔-乔 于 2012-9-27 19:28 编辑我院检验人员在为我们院感科做物体表面监测的时候,一个培养皿直径才7厘米左右,竟然同时培养四个标本,我告诉他们一个样本至少一个培养皿,但他们告诉我,某某上级医院就这么做的,我听这话就上火,上级医院难道就是圣旨,比规范还牛!请问各位老师是怎么做的。有我们医院这种情况吗? 本帖最后由 乔-乔 于 2012-9-27 19:26 编辑
请你按标准做,否则你怎样来接受检查? 我们还没有这样的问题,还是得找到检验科的主任谈这件事情,纠正他们不正确的做法。 娟子姐姐的微笑 发表于 2012-9-27 1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你安标准做,否则你怎样来接受检查。
主要是做的结果对我们无多大指导意义呀{:1_4:} 天天,天蓝 发表于 2012-9-27 1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还没有这样的问题,还是得找到检验科的主任谈这件事情,纠正他们不正确的做法。
嗯,先找检验科主任,如果再不改,重重的考核,反正也不管得罪人了,像这样的结果,对我们一点指导意义都没有呀 其实也不存在考核,你只要与检验科科长讲,他会明白的,因为他们条线也有要求。相信会配合好的。 我们医院还是按照规范做的。 当然不行{:1_5:}。用涂抹法?如何避免标本相互间污染?
{:1_17:} 不要着急发火,和检验科负责人做好沟通,一起学习一下规范,应该能够改正的。我认为态度很重要哦! 我昨天已经向他们主任提出这事情,不知道是否会改?{:1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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