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2 发表于 2012-8-28 10:30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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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j_1962687 发表于 2012-8-28 10:37

通知怎么没有注明日期,具体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望指教!

画中仙 发表于 2012-8-28 10:48

本帖最后由 大宛名驹 于 2012-8-28 14:29 编辑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废弃
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做好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有
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要对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到位。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处置废弃药品包装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于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要严格按照《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匚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二)关于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三)关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对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对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于9月30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四、我部将适时组织对备地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医政司医疗处 张洪彬、马旭东、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840、68792825
传 真:010-68792513
E-mail:mohyzsylc@163.com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7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侠女飘飘 发表于 2012-8-28 11:21

先睹为快了,从这个通知中理解,可能存在有回收高档药品包装,作别的用途了。所以,我们必须要按照 通知要求加强督导和检查。

无名2 发表于 2012-8-28 11:47

寻找阳光 发表于 2012-8-28 1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睹为快了,从这个通知中理解,可能存在有回收高档药品包装,作别的用途了。所以,我们必须要按照 通知要求 ...

就是这么个情况,其实前一时期也被曝光了!部里行动稍显慢了一下,但是最终有了规范要求了!学习中。。。

zhyf0 发表于 2012-8-28 17:15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版)


楼飘渺 发表于 2012-8-28 17:20

下载学习中,谢谢老师

hsszwjy 发表于 2012-8-28 18:40

下载学习中,谢谢老师

紫萱 发表于 2012-8-28 21:01

谢谢老师,已下载学习。

出水芙蓉123 发表于 2012-8-29 11:33

下载学习中,谢谢老师

snhszyy 发表于 2012-8-29 11:35

画中仙 发表于 2012-8-28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
各省、自治区、直 ...

照通知上所说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应当在使用后进行毁型,那玻瓶不是要毁形?

snhszyy 发表于 2012-8-29 11:37

zhyf0 发表于 2012-8-28 1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版)

谢谢老师,已下载学习。

mihu 发表于 2012-8-29 11:52

zhyf0 发表于 2012-8-28 1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版)

下载了,学习,正在检查

中小医院 发表于 2012-8-29 13:59

zmj_1962687 发表于 2012-8-28 1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该通知怎么没有注明日期,具体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望指教!

已见贵网站提供的文件内容,谢谢,

jdl 发表于 2012-8-29 17:31

我们已接到省里的通知,下周检查{:1_4:}

zmj_1962687 发表于 2012-8-30 07:53

非常感谢老师及时的帮助

娟子姐姐的微笑 发表于 2012-8-31 15:18

“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有几个问题:1 、贵重药品具体指哪些?2、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怎样做标记?因为塑料类或玻璃类做标识均容易抹掉。3、有资质的回收机构是指生活垃圾回收单位要有资质吗?

无名2 发表于 2012-8-31 16:07

娟子姐姐的微笑 发表于 2012-8-31 1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 ...

1、贵重药品根据各自单位情况确定。2、做标记主要是在标签上。3、应该是。
个人理解,请各位老师指正!

娟子姐姐的微笑 发表于 2012-9-3 09:24

无名2 发表于 2012-8-31 16: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贵重药品根据各自单位情况确定。2、做标记主要是在标签上。3、应该是。
个人理解,请各位老师指正!

谢谢老师的指点,我院也是这样的,因以前所定的“贵重药品”是凡是超过5元的药品就算。我也查了相关资料,目前就没有一个确切的界限。做标识的瓶子的纸“标签”有的是不干胶做的,写上去可以抹掉的。生活垃圾我院也是环保就门来收的,但从未有过登记,因他们是每天的清晨就来收啦。根本碰不到头。

古道西风 发表于 2012-9-3 17:43

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外包装,交有资质的回收机构。是什么意思?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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