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二级评审中的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要求是“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50%”,但各省市的要求可能更严,我们山东省的要求是“不超过30%”.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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