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室医疗废物处罚措施
天,后勤要求院感制定医疗废物处罚措施,那位老师有这方面的资料,借鉴一下!现在等级医院评审中规定医疗废物这块有总务科负责,那么这个处罚措施应该有总务科制定,而不是我们院感科。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严禁买卖,防止扩散和泄漏,分类收集、集中处置等,奖罚要体现在与经济挂钩。 可以根据科室经营收入、现场检查单次处罚还是每月综合检查处罚等情况来制定具体数额,大概给出初步数据,然后交院领导沟通或核定,实在不行可以在院感委员会上讨论。不知可行否? 这个处罚措施应该有总务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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