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霞光6046 发表于 2012-8-28 09:31

各位老师请看: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卫医发【2003】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明确指出: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属于损伤性废物是医疗废物,属损伤性,即: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而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指出“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这样看来,玻璃安瓿属于损伤性废物是医疗废物,放入用防水纸盒外套黄色垃圾袋内,垃圾袋放在垃圾桶内,有专人回收登记。玻璃输液瓶 (未污染)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青~萍果 发表于 2012-8-28 09:34

输液瓶和安瓿应该是不同的概念吧?!输液瓶应该算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公司都不肯收生活垃圾也不收啊,这些输液瓶的处理让我们很头痛啊!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2-8-28 09:34

应当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2-8-28 09:36

医疗废物管理各省的卫生监督和疾控说法都不一致,真的搞不懂到底听谁说。。。好纠结

lyl 发表于 2012-8-28 09:58

我们是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看到20#老师的贴,更清楚了。

yld杨梅红了 发表于 2012-8-28 10:13

按损伤性废物处置,直接放入利器盒内。

杨柳依依 发表于 2012-8-28 10:15

楼上的说得正确,我传一下卫生部的批复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卫办医函〔2004〕338号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苏办医便〔200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二00四年八月
供大家学习

bsgcyy 发表于 2012-8-28 10:29

目前上海是属于损伤性废物处理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有回收医疗废物的公司统一回收。

香山朗月 发表于 2012-8-28 11:08

柳萨 发表于 2012-8-28 07: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老师,按你们这样处理,一天要使用多少锐器盒呀?羡慕你们!我们就连最基本的针头等还在使用简易的所 ...

我们在医疗废物处理方面投入不少,一般每个病区每天消耗3-4个。

夏荷 发表于 2012-8-28 11:09

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函〔2004〕338号予以答复了,我们执行还要纠结吗?我们未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只是要求临床将玻璃安瓿装在硬纸盒内,外面再套上黑色塑料袋玻璃避免伤人。

1378698588 发表于 2012-8-28 11:13

我们是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不过在外面套一个纸盒子 以防刺伤

侠女飘飘 发表于 2012-8-28 11:40

碎玻璃安瓿我们是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的,输液瓶按照生活垃圾全院集中回收、处理。

xiaohaowen1997 发表于 2012-8-28 12:00

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

lijilanlan 发表于 2012-8-28 12:52

唉,玻璃安瓿装利器盒实在是太浪费,装置黄色垃圾袋中又容易刺破,装在纸盒中又容易湿透,真为难,请各位老师支招。

1559443150 发表于 2012-8-28 13:15

我院按损伤性废物处理,置入医疗垃圾袋内放入纸箱内在外套医疗垃圾袋,标识清楚处置。

血色红玫 发表于 2012-8-28 15:40

肯定应该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毫无疑问。

血色红玫 发表于 2012-8-28 16:09

青~萍果 发表于 2012-8-28 0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输液瓶和安瓿应该是不同的概念吧?!输液瓶应该算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公司都不肯收生活垃圾也不收啊,这些 ...

我院输液瓶卖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它有资质那么环保部门会定期督查它是否将塑料瓶不正当使用。

感控书童 发表于 2012-8-28 19:37

我院输液瓶卖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它有资质那么环保部门会定期督查它是否将塑料瓶不正当使用。

紫萱 发表于 2012-8-28 22:20

按损伤性废物处理,属于医疗垃圾。

薄荷糖的味道 发表于 2012-8-29 00:17

这个问题讨论的不是一次两次了,大家要看明白292号文件是怎么说的,原文是“使用后的各种玻璃输液瓶”,注意是输液瓶。再一个,大家不要把玻璃安瓶和玻璃安瓿混淆,玻璃安瓿通常指的是要用砂轮划开,玻璃壁很薄容易破碎划伤人,所以才要按损伤性废物处理,而普通玻璃安瓶是比较厚实的比如青霉素瓶等,一般是不会破碎的,因此不用放入锐器盒不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赞同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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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问:玻璃安瓿(没有与病人接触)可否当生活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