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医院评审中的疑惑
本帖最后由 手榴弹 于 2012-8-23 16:15 编辑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4.22.1 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血液透析室基本标 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 版)》、《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要求,满足医院功能任务要求。
4.22.1.1
血液透析 室设置符合规范。 【C】
1.血液透析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
2.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的各项要求设置
3.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管理规范》加强管理。
【B】符合“C”,并有主管部门对血液透析室进行监督管理
【A】符合“B”,并血液透析室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管理规范
这是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第二十二血液净化管理与持续改进部分,请教论坛老师,这里的主管部门指的是哪个? 有护理部主管护理人员,医务部主管透析室的医疗,院感办主管感染相关问题,人事部门主管血透的医护人员和血透机的比例,各自各主管,方向不同,所以都属于主管的部门。我们只把院感部分的监管资料准备好,就可以了,其他的只有找相关的部门了 扬帆启航 发表于 2012-8-22 15: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护理部主管护理人员,医务部主管透析室的医疗,院感办主管感染相关问题,人事部门主管血透的医护人员和血 ...
谢谢扬帆启航老师的解答,清楚啦 支持,{:1_1:}{: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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