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后的离体组织应该怎么处理?
术后的离体组织,特别是骨科截肢术后的残肢,应该怎么处理?按2003年医疗废物分类应该属于病理性废物,但有领导提出这些东西(残肢)应该和死婴、死胎一样,交太平间处理。您觉得有道理吗?还有如果家属要求带走残肢是否可以?残肢和死胎均按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理,我们是在医疗废物转运单上注明残肢的种类,进行交接签字。以防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残肢、死胎按病理性废物处理,打包标识、置冰柜,集中移交殡仪馆焚化,移交双签名,记录保留。死婴按遗体处理,送太平间暂存,待家属处理。残肢不可以带走。 我院如果家属要的话必须与其交接登,以防发生医疗纠纷,如果不要也要签字然后按病理性废物处理记 所有离体组织,我院是均送病理科,由病理科处理。 jxin 发表于 2012-7-27 0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有离体组织,我院是均送病理科,由病理科处理。
我院所有高体组织交太平间,有登记,有太平间集中交火葬场焚烧,有对手帐并签字。 我院是按病理性废物处理的。 我院也是按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理的,未有文件规定必须按遗体、尸体对待,目前火化成本也较高。 我们是由家属签字后,医院有专人送到火葬场焚烧,并登记。
我们医院的离体组织都是统一由病检科处理。 病理科怎么处理?还是交医疗废物处理厂处理?
离体组织属于病理性废物,应该交由太平间进行火化处理。但是死婴和死胎 不属于医疗废物了,尽管也应该交太平间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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