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的领导该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米奇朋克 于 2012-6-23 22:32 编辑督导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准分子激光室在为病人检查时使用的棉签已超过24小时,院感科提出错误之后遭到护理部主任的批评:“只是用棉签扒个眼皮有必要用24小时内的吗?”可是全院都能做到啊,为什么你做不到还要强词夺理呢。无奈!
请老师们发表讨论,谢谢{:1_3:} 很容易啊,你给护理部下达一份监督意见表: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护士是由护理部直接垂直管理,院感只是监督指导,如果护理部不执行,出了问题,就有护理部兜着,我们尽责了。
眼睛很重要啊,是一个无菌组织,如果发生了通过眼皮导致眼部感染,那么这个棉签就是原因之一。 抱抱!
这是观念问题,慢慢来。
我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人家主任说,很多省级大医院都这样做的,我相信是真的!
然后我不断针对这件东西做微生物监测,直到我找到霉菌,将化验单给主任看!
然后,主任自己去找供应室护士长,因为她们是好朋友,相对于院感这个挑刺的部门来说,有个中间人说话更好。供应室护士长自从换了后一直与我同呼吸共命运,她推心置腹地给这位主任洗脑。让我非常意外的是,这位主任跟我说,已经要求科里的护士完全按照院感要求做!
我庆幸又攻下了一个堡垒{:1_9:}这是去年的事。 是的,工作开展和推进要有耐心和寻求可行的方法,不能过于乐观立即执行,也不要太为难,方法总在思考和探索中产生,效果在努力中达到,相信自己! 要让管质量的职能部门明确,院感出事谁也脱不了干系,我们是一藤上的蚂蚱.啊哈! 告诉护理部主任,出院感大问题的医院是连护理部、医务科也一锅端,她如果不管理错误,错误就会来管理她。我院护理部告知全院有关院感问题,遵循院感办要求,没有任何疑惑,本周在检查各科时,有个护士想耍滑头,将她做错的事推给护理部,我立即当她面打电话护理部问是否护理部这样规定,护理部说院感管理全部听院感办的。。。。。 画中仙 发表于 2012-6-23 11: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容易啊,你给护理部下达一份监督意见表: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护士是由护理部直接垂直管理 ...
很好的办法,{:1_17:} 你告诉她,消毒灭菌原则之一就是:接触皮肤和粘膜的物品必须消毒,棉签超过24小时就有可能污染了,即使扒个眼皮,棉签上的细菌也有可能随眼睛眨动进入眼内造成感染,如果按她所说“就是扒个眼皮”,那是不是不要用棉签,就用洗干净的手去扒眼皮也可以呢? 遇到这样的事情先前是安慰大家要冷静现在我已无法冷静了,医生护士违规操作原因在科主任护士长的认识不到位。昨天我主动申请去一科室培训(采用索瑶老师的科室培训方法),科主任护士长抵触很大,不大理睬不说,还对我吼叫“快点说,说完了我还有事”,还没开始,培训的***一半大减,而且培训过程中还提些对医院不满的刁难情绪。回到家里第一次有了为工作想哭的感觉!{:1_4:} 观念的改变是最困难的,不要气馁,加油!{:1_17:}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2-6-23 14: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告诉她,消毒灭菌原则之一就是:接触皮肤和粘膜的物品必须消毒,棉签超过24小时就有可能污染了,即使扒个 ...
谢谢老师在此之前是用洗干净的手直接操作,但是因为手卫生的依从性很差,更容易造成交叉感染,所以我们改为棉签代替手指直接接触患者的眼睑。 告诉护理部主任考核标准是统一的,不得随意改变。另外,日常工作中遇事多与护理部主任沟通,取得工作上的支持,因院感很大一部分工作是由护理上完成的。 加强沟通理解,大家都是为了工作。 我院在接受某次省级检查时,专家指出棉签开启后4小时就算过期,为此还扣了分。糊涂了,棉签开启后有效期到底是24小时还是4小时? 缭绕 发表于 2012-6-23 1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抱抱!
这是观念问题,慢慢来。
我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人家主任说,很多省级大医院都这样做的,我相信是真 ...
我们也有类似的经历,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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