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青青 发表于 2012-6-20 22:02

普通科室女病人带血渍的卫生垫按生活垃圾处理是否正确

   医疗废物中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在临床工作中,我们只把妇科、产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病人带血渍的卫生垫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理,而把其它科室女病人带血渍的卫生垫按生活垃圾处理,不知正确与否?有没有循征?拜托各位老师多多指导!谢谢!

福娃 发表于 2012-6-20 22:09

我来谈谈我的观点:其一、首先我认为它不是医疗废物。其二、至于是否感染性废物有待检验结果认定。所以我认为如果该卫生巾不是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可以作为生活垃圾处置。

清风雅女 发表于 2012-6-20 22:14

个人认为应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美丽心情 发表于 2012-6-20 22:16

{:1_1:}属于生活垃圾。

老乡 发表于 2012-6-20 22:22

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有可能带有乙肝病毒,或者别的传染源。

画中仙 发表于 2012-6-20 22:39

在医院中,凡是被患者血液污染的物品,均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什么叫标准预防,也就是标准预防的要求。

bdmei73 发表于 2012-6-20 23:08

同意画中仙老师{:1_14:}

fumin 发表于 2012-6-20 23:26

按医疗废物处理,好象很难操作啊!

凤凰飞翔 发表于 2012-6-20 23:36

我们是和楼主医院的处理方法是一样的。我们的生活垃圾是由县上统一清运、填埋的。

小土豆 发表于 2012-6-20 23:58

标准预防的概念含义:把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不含汗液,除非被血污染),并不关心他们是否含有可见的血液,破损的皮肤、黏膜等均当成具有传染性进行隔离预防,以降低医务人员和病人、病人和病人间的微生物传播的危险性。因此,严格管理还是应按“医疗废物”管理。不过、我院也没按医疗废物管理。

玉蝶 发表于 2012-6-20 23:59

老乡 发表于 2012-6-20 2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有可能带有乙肝病毒,或者别的传染源。

既然是普通女病人,可以放在生活垃圾袋内。

纳兰青青 发表于 2012-6-21 14:29

谢谢各位老师的指导。

大漠驼铃声 发表于 2012-6-21 17:11

应该按医疗垃圾处理,因为血液的特殊性,可是临床执行起来有怎难。

626074209 发表于 2012-6-21 20:19

我们一直是按生活垃圾处理的。

绯飞 发表于 2012-6-21 20:34

同意画中仙老师的观点,但操作起来比较难,想请教具体如何操作?谢谢!

相逢是首歌 发表于 2012-6-21 21:28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应该是医疗废物,但实际上很难操作

云淡风轻9 发表于 2012-6-21 21:35

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9 于 2012-6-21 21:37 编辑

按照标准预防的概念应该算作医疗废物处理,但是实际工作中确实难以执行,包括女家属、女陪护等等用过的卫生垫也得按照医疗废物处理,那样卫生间垃圾桶岂不应该套上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袋了?{:1_2:}

づ优雅的高傲 发表于 2012-6-21 21:46

按规定是医疗废物,但是处置中心拒收,只有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本身操作起来也很难。只要是传染病患者必须按医疗废物处理。

闻风做相悦 发表于 2012-6-21 21:55

医疗废物一定要紧扣医疗这个主题,卫生巾显然跟医疗无关,所以不可教条的搬来认为是医疗垃圾,退一步说,假如认为是医疗垃圾,这个分类也是很难得,那得派人天天到厕所里找卫生巾啊,你不累,那个清洁工也会累死。

小桥溪水 发表于 2012-6-22 13:45

      医院内病人妇女卫生巾、工作人员的妇女卫生巾都不算医疗废物,我国现在法规也没有界定。妇女卫生巾在家庭、公共场所都是不可避免要产生的,不能说在医院内产生就得算医疗废物。其是否有危害是相对的,中国医疗废物管理项目组目前在20家试点医院试行的分类目录中,医务人员使用的未被血液污染的手套、口罩、帽子、病人的尿不湿等没有明显污染的物品都不按医疗废物处理了。目的是让医疗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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