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业暴露的概念
各位老师:在卫医发108“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里职业暴露的概念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在“GBZ/T 213-2008”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里 职业接触Occupational exposure 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目前职业暴露如果用艾滋病的职业暴露概念,涵盖的病种不全;用职业接触,又似乎太空泛,不具体。所以,请问专家们,是否有更贴切现实工作的职业暴露的概念呢?谢谢! 求解答,对这个概念模糊!
何为职业暴漏?
何谓职业暴漏?何谓为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 职业暴漏指的是从业者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与有害因素或传染性疾病感染者或被其血液、体液或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媒介物的接触。 艾滋病职业暴漏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或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毒感染的情况。 悠悠我心 发表于 2012-6-16 2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艾滋病职业暴漏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或体液污 ...
但这只是艾滋病职业暴露的概念,与目前的实际工作相比,似乎范围太局限了。谢谢了。 能有一个广义的职业暴露的解释吗? 今天我就看到一个被体温表刺破皮肤的情况,有的说是职业暴露,有的说不是,各执一辞 职业暴露指的是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感染者或上述病人的血液或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上述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我们培训时也这样培训。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接触防护导则中的概念:3.2 职业接触Occupational exposure
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我院也是这样培训的、按导则*********** 英文 Occupational exposure,按照2009年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里的翻译,是“职业接触”,是否意味着不再翻译为“职业暴露”? 现在已经不提“职业暴露”这个概念了? 同意9楼老师的描述。学习了,谢谢啦。 体温表刺伤应该是职业暴露 我认为如果体温表上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划破皮肤时才是职业暴露,如果健康人用过的体温表划伤不属于职业暴露,不知对否,请老师指正。
职业暴露指的是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感染者或上述病人的血液或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上述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我们培训时也这样培训。 我百度搜索了一下,这个定义比较确切: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称之谓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相关链接:http://baike.baidu.com/view/1454273.htm 路过学习,{:1_1:}{:1_1:}{:1_1:} 顺道学习了!{:1_14:}{:1_14:} 路过学习了,{:1_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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